当前位置

广西二胎产假多少天

问题描述

广西二胎产假多少天
1个回答

一、广西二胎产假多少天

符合国家和广西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女方可以享有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另外可以享有50天产假的奖励,也就是148天产假。

二、相关法律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

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总而言之,在广西各地区,符合生育二胎政策的女性生育二胎,可以享受148天的产假,对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产假,详细内容可参考上述的规定内容。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广西二胎产假多少天问题的全部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可咨询相关律师。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