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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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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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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

2017年7月1日起,湖北全省全面实现跨市(州)、跨县(市、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申请人可直接在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实现“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

据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介绍,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在各县(市、区)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分局)户政办理大厅或城关等地派出所设立了144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名单详见下表,以后视情逐步增加),具体负责跨省和省内跨市州、跨县(市、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未确定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的公安派出所,目前只负责居民身份证异地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湖北身份证异地办理条件(仅供参考,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

一、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就业、就学和务工的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户籍人员;

2、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二、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

1、本省居民离开户籍地到省内其它地方就业、就学、居住;

2、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到期需要补领、换领;

注:办理二代身份证首次申请的仍需回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湖北身份证异地办理所需材料

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湖北身份证异地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湖北身份证异地办理时限及费用:

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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