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国企单位的混改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呢?

问题描述

国企单位的混改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呢?
1个回答

如果混改导致员工与企业之间原有的劳动雇佣关系因为企业方面的原因而发生改变(比如员工被辞退),那企业应给予赔偿;否则的话就没有。

国企混改的直接结果是企业性质发生变化,这不属于企业应向员工给付补偿金的理由。根据《关于深化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好职工安置的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经济补偿的标准:职工在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部分按1年的标准计算;不满六个月的部分按半年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标准按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个人在改制基准日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其中,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算;职工个人(含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职工在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是指职工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职工以下的工作年限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予剔除:①职工过去已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

②职工再次就业以前的工作年限;③因被开除、除名、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依法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

④其他应当扣除的工作年限。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