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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从犯,主犯没有抓到,我这边是因为公司挂名的客服部经理,主犯曾经给我转过四万元,但是我这边又转给主犯了,目前取保,请问后续如果主犯没有抓到会如何处理?这种情况会判实刑吗?网络诈骗,从犯,主犯没有抓到,目前取保,请问后续如果主犯没有抓到会如何处理?这种情况会判实刑吗?

问题描述

网络诈骗,从犯,主犯没有抓到,我这边是因为公司挂名的客服部经理,主犯曾经给我转过四万元,但是我这边又转给主犯了,目前取保,请问后续如果主犯没有抓到会如何处理?这种情况会判实刑吗?网络诈骗,从犯,主犯没有抓到,目前取保,请问后续如果主犯没有抓到会如何处理?这种情况会判实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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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诈骗罪从犯怎么判这个问题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根据诈骗金额来量刑。  诈骗罪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诈骗不足4 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

4 000元以上不足5 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 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

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诈骗3 000元且是累犯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2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五条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六条 【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第一百二十七条 【缓刑适用但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法官只会根据诈骗金额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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