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录口供一般是不可以改的,除非记载确有遗漏或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侦查人员应当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依法如实记录其口供,并应将讯问笔录交犯罪嫌疑人核对;
如果确有漏记、错记的内容,可及时予以补充或改正。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第一百二十二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这是正常的程序 应该拘留
如果公安机关依法收集到充分的证据,证据能相互印证的,则事后抓嫖不需要当面对质;如果证据不充分的,需要询问违法行为人才查证的,则公安机关会依法组织当面的询问质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八条
只要你能提供比较多的信息,然后警察能通过有限的信息是可以找到人的,如果真的找不到的话,那么警察也是没有办法的,只有找到才能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
当事人有权要求更正处理,有录像的以录像口供内容为准
法律分析:病历时间写错了可以改,可经主管医生自己修改。除此之外,医生没有权利擅自改动。特别是急诊病人,疑难病和手术患者的病历档案,一定要保持原始情况,以备以后查阅使用,以及继续治疗或转院时查证。特别是有可能发生医患矛盾纠纷的材料,更需保持原件。相关法律还规定修改错字应当用双线画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可见,修改病历是被允许的。法律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七条
你好,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你好! 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当事人移送至检察机关,检查厅那边会根据案情进行审判,因为已经构成犯罪,即使双方和解也是不能立马放人的,下一步就是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判当事人。刑事案件被刑事拘留,建议最好马上委托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协助指导你们收集证据资料,让律师这边介入帮到你们传话跟慰问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帮助代理会见、从当事人那里
立案后设计刑事责任就不能进行调解,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是国家行为,并不是私人想调解就能了事的。自诉刑事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但如果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对于公诉案件,撤案的决定权在检察机关手上,受害人可以接受调解。在派出所立案了还能调解吗?调节的类型法院调解又称诉讼内调解。包括调解活动、调解的原则、调解的程序、调解
并不必然生效,也不必然无效。一般合同签订在最后一条约定生效的条件,比如:本合同签字后生效。那么,你如果签字签在太离谱的位置,可能就不会生效。一般可能以双方的真实性意思表示,且不违法法律规定,在正常的区域内签字,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至于生效,要从约定和法律规定来看。
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
在公安立案后对民事赔偿部分完全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过程中。至于刑事部分原则上是不能自行调解的,但是如果受害方能够和检察院积极沟通,如果赔偿另一方到位能够得到另一方的谅解,那么是能够争取检察院的免于诉讼的处置。
您好,改名后可以带新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更名证明,再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证明去学校户籍科更改学籍档案名字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以一次为限):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并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您好!我是上海理本广治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专注于刑事、民事案件方面问题。问题回答:依据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法律建议。具体分析如下:对于所描述的案件情况不够具体,暂不能给出具体的意见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建议来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不服,可以自收到认定书后的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超过该期限是不得再申请复核的。2、但是认定书的内容并不是绝对有效的。如果当事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认定书存在问题,可以在庭审过程中举证证明,从而推翻认定书的证明效力。3、结合上述分析,认定书在诉讼中只是一种证据,当事人只要有证据能够推翻它的证明能力即可。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
在派出所所做的口供笔录是否能推翻, 要看该口供笔录是否是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如果是经法院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口供情形的,则可以推翻;如果不是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则不能推翻。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
被拘留过的人有案底吗要看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如果是行政拘留的,一般不会有案底;如果是刑事拘留的,会有案底。案底一般指的是当事人有犯罪记录的案底。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你好, 具体什么原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