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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内异地常驻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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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内异地常驻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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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常驻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1、《医疗手册、《门诊慢性病手册、《太原市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

2、《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审批表一式三份(填写用药治疗情况、医生签字、医院盖章)《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一式一份

3、正规有效的门诊发票、(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

4、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就诊医院的定点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

5、异地居住的暂住证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在异地工作的须出具单位的长期派驻证明。

6、患者本人名字开户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一张(太原市各大银行均可)

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进行异地医疗费用实地核查,核查无误后转结算科审核费用

首办责任窗口:

55、56、57、58号窗口

责任科室:医管科

备注:

1、发票金额与费用明细金额必须一致。

报销所用相关表格可进入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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