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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多久受理破产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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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多久受理破产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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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理论上,排除申请材料和管辖权等因素,法院裁定是否受理重整申请的期限最长为37日(5+7+10+15,未包含通知的在途时间)。

实际操作中法院裁定受理所花时间较短的有:600087(退市长油)8日、400062(二重5)10日,时间较长的有数月。

因此,按照正常期限,预计吉林中院将于2017年3月底四月初左右受理重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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