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说金融不稳,让我妈妈把银行自己名下存款全部取出。还要求我全部取出。我母亲听了他的话。我应付下也取了些。现在母亲病危,花钱很厉害,我觉得存款放外面也不好。
所以我把也自己的部分存回去了。大概前后间隔一年内。母亲名下的部分为了支付她药费,取三分之一存我卡里。严重怀疑我爸全部取出的动机。
我想知道这三分之一还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结婚后父母给我的钱一般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父母在赠与合同中确定该款只给自己的子女一人的,则算作个人财产。我国法律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
一般女方陪嫁的钱都是办理结婚登记前女方家属就赠与女方的,所以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陪嫁的钱是夫妻办理完结婚登记后才赠与女方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陪嫁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一般女方陪嫁的钱都是办理结婚登记前女方家属就赠与女方的,所以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陪嫁的钱是夫妻办理完结婚登记后才赠与女方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陪嫁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你好,不属于的,这个是父母的钱,但是你要证明这个钱是父母保管的,否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前给父母的钱数额较大算共同财产,如果数额比较小的话并且双方都同意的,那么这部分钱应该属于夫妻二人对老人的孝心,属于夫妻双方正常的生活开支,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
婚后父母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1、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的房属于共同财产:结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的房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声明了将房屋只是赠与给自己的孩子。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后一方父母给全款买的房,到底属于谁?分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的第29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1062第1款第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其中民法典1062条第一款第4项明确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
首先,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以结婚为目的所购买的婚房,即便是一方出资写在另一方名下,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不等于五五分割。如果两个人结婚的时间非常短,那法官会以双方各自的出资贡献为主。 但毕竟用了女方的名儿,用了她的贷款资格,所以会调整分割比例。举例说明:两个人结婚才半年就离婚了,可能女方能分到一两成。若两个人结婚的时间比较长,过了好多年,女方又生儿育女,孩子都八九岁
婚后继承父母名下的房产,一般该房产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婚后继承的财产只要被继承人没有特别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房产只让夫妻一方继承的在,则该房产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继承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
每月给父母的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给父母的赡养费,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但如果一方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父母的,则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离婚时这部分钱应当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
一、结婚后我父母给我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结婚后父母给子女的钱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父母给子女的钱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得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赠与己方子女。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 工资、奖金;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
房改房是国家根据职工工龄、职务、家庭人口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后在房屋价值计算上给予职工的政策性优惠福利,这种政策性优惠福利实际上是对职工的一种工资差额的补偿,属于财产性权益,职工生前没有实际取得并不能就此否定其对这种财产性权益的拥有资格。在职工去世后,这种财产性权益通过配偶的购买行为转化为房屋所有权形态,将工龄优惠折扣通过房价表现出来。 房改房属特定历史时期的政策福利分房,其对特定对象的补偿、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的拆迁补偿房,婚后办理的房产证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则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
一、婚后用婚前的钱买车是否属于共同财产1、婚后用婚前的钱买车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用婚前的钱买车,只是将现金变成了车,还是应该归属一方所有,除非产权登记上是夫妻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1、自主择业的退役金,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军人的退役费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是婚前就退役获得退役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如果是婚后退役获得退役费的,则有部分退役费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1、结婚前个人存款的利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前个人的存款就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而存款的利息是属于原物的孳息,孳息应归物的所有人或其它合法权利人。3、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五)其他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