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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领养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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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领养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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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领养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

(1)、符合规定的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应当亲自到县(市)城区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事实收养登记手续。

(2)、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到收养登记办法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申请时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收养申请书;

收养人居民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单位证明;

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无子女证明”或“生育情况证明(6照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合影照片2张和收养人一寸免冠照片各1张。

(4).送养人按《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审查:

县(市)城区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取收养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收养人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查

3、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由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4、收养登记

收养登记机关按照法定程序,给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总而言之,在福利院收养孩子,按照上述的手续办理,收养关系就合法有效了,然后带着孩子跟收养证直接都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上户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福利院领养需要什么手续问题的全部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可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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