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2011年6月30日前曾经与我省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二)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二、缴费办法
1缴费年限
1.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缴费基数和比例
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
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201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2012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2011年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201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201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3.个人账户
补缴期间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四)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三、待遇计发
(一)1995年9月30日前按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二)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补缴参保后,达到本通知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补缴满15年后,按以下办法计发待遇,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按赣府厅发〔2006〕41号、赣人社字〔2011〕243号等文件计发,以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2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基本养老金=实际缴费年限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
实际缴费年限养老金按赣府厅发〔2006〕41号、赣人社字〔2011〕243号等文件计发,以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参保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995年9月30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四、补缴程序
符合补缴范围条件人员,按属地原则,可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一)申报
由个人填写《江西省<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核表》(详见附表),向原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企业不存在的,可直接向企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职工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二)审核
1.经原工作单位(或现管理机构)初审(主要核实申报人的姓名、出生时间、城镇户籍、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报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2.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个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报人的基本情况。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再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申报人员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五、其他
(一)按本通知规定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后死亡的人员,按规定享受丧葬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可以继承。
(二)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原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应在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手续时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由本人自愿选择按国家和省政策规定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或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其原已享受养老生活补助或遗属生活补助的,在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停发其养老生活补助或遗属生活补助。
(三)《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原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达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仍不满15年的,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且未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补办参保缴费。
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不再按本通知规定重新补办。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现有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政策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个人养老保险补缴的细节一、养老保险个人补缴范围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二、中断缴费人员补缴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
补交养老保险滞纳金规定:1、超过补缴本金40%的按40%征收;2、滞纳金总额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征收;3、因病办理提前退休的,滞纳金总额超过5000元的,按5000元征收。
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补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否则,就不能一次性补缴。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交满15年的养老保险,然后享受每月领
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如果当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劳动者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却没有达到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十五年,然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主要特点是什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基金筹集
2023年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是,已经达60周岁但缴费不满15年的老人可以选择进行补缴,但是今年之后就不能补交了。居民养老保险费也是要累计缴费15年才可以领取的。一、退休金和养老金的区别如下:1、退休金是国家财政对未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资金列支的,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2、退休金由事业单位或企业提供,而养老保险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3、养老金领取人群是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20%。2、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9%。灵位个人要交10元的大病统筹费用。3、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4、生育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5%。5、工伤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按照行业的风险程度不同,0.2%至1.9%。6、用人单位和
一、要交多少年养老保险才能退休?1998年7月1日后参保,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1998年6月30日前参保,2018年6月30日前退休的,累计缴费年限为10年;1998年6月20日前参保,2018年6月30日后退休,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1998年6月2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1998年7月1日后办理参保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规定根据现行广州社保条例相关规定,达到国家法定退休
关于网上怎么交养老保险缴费,怎么规定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养老保险网上缴费流程如下: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办理网上缴费。1、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网上自助缴费”模块。2、输入姓名、身份证、动态验证码登录。3、接着点击左栏中的缴费明细,选择去支付”。4、接着跳转到支付页面,点击“支付”,选择支付方式。5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本实施意见下发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未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下列人员,经审核确认后,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二)曾在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工作过的人员。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办法本实施意见下发时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上述人员,可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参保缴费,其中正常缴费至
一、养老保险领取年龄规定是怎样的《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简单来说,参保人员在在职缴费期间缴费时间越长、缴费越多,那么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这充分体现了个人享受的权利与其应尽的义务成正比。即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女的达到退休年龄且年满五十周岁可以开始领,社保缴费满十五年的女职工在年满五十周岁的次月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
转业军人养老保险的规定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缴
1、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一般是根据社保部门的规定为主,以实际工资作为缴纳基数。2、企业缴费额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3、个体劳动者缴费额定缴费基数×18%。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
养老保险中断了是可以补交的,如果参保人员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那么可以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如果没有达到退休年龄,那么只需要补交断交期间的费用即可。【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投保人申报
养老保险领取的年龄一、退休领取社保养老金的2个条件:1.参保人的实际缴费年限在10年以上(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或15年以上(1998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2.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达到退休年龄而缴费年限不足的,继续缴费直至缴足方可退休)。二、现行法定退休年龄:1.女:单位参保的工人50岁;管理人员55岁。个人参保的一律55岁。2.男:一律60岁。不分工人,管理人员,单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是如何规定的一、政策依据1、《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40号);2、《关于省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4]19号);3、《关于省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辽劳社发[2004]118号)。二、参保范围和对象1、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否累计缴费满15年退休后即可享受养老金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我们现行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要求,参保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须足额、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然后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将来新的制度设计要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相统一。
1.男人60岁退休可以领养老保险金。特殊工种55岁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2.养老金领取条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所谓法定退休年龄,就是指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并有资格领取养老金的年龄。
养老保险中断了是可以补交的,如果参保人员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那么可以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如果没有达到退休年龄,那么只需要补交断交期间的费用即可。【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投保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