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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名下之前有营业执照未注销,还能申请失业救济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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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名下之前有营业执照未注销,还能申请失业救济金吗?
1个回答

一、有营业执照可以申请失业金吗 1、有营业执照不可以申请失业金。个体营业执照不属于申请失业补助的范围,不能申请失业补助,如果是在企业工作因为企业本身的一些原因导致倒闭的话,可以去社会保障局申请相关的失业金。

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二、申请失业金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失业金的条件如下: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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