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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能对继承的农村自建房进行翻改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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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能对继承的农村自建房进行翻改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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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从理论上说,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而城镇居民和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无权享有这种福利的。

当城镇居民通过继承的途径获得农村房屋使用权时,也相当于获得了这种福利。

但本着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无论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继承农村房屋后,都可以继续使用房下的宅基地。那么,该房屋能否翻建呢?

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整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那么,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是城镇居民继承了农村的房屋,是不能翻建的,但是可以修茸、修缮。

据此,我们不难看出,城市居民继承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受限制的,没有当地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在房屋自然坍塌或人为扒倒之后,房下的宅基地便要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或者也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但是可以修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那么,如果是当地的本集体组织的农民,继承了该房屋又该如何处理呢?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也就是在符合一户只拥有一处宅基地,且不超过规定的宅基地使用面积的情况下,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这样就可以翻盖房屋了。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宅基地超过了规定的面积,翻盖时超过的部分也可能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即一户超过一处宅基地,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但是可以修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本村委会同意。(2)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村人。(3)转让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或“一户多宅或多房”。

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4)受让人无宅基地。

(5)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

二、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符合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乡镇企业,因发生破产、兼并等致使土地使用权必须转移的,应当严格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要对未经审批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变为建设用地的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限期恢复农业用途,退还原农民集体土地承包者;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依法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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