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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3项是什么?罚金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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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3项是什么?罚金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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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妨碍道路交通安全做法】路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制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做法。条文注释这里的“道路隔离设施”,主要包括隔离护栏、路间绿化带等用于将来往车辆隔开的设施。“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做法”,主要包括在道路途追逐、猛跑、抛物击车等做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罚金20-200元之间不等。

2,第六十三条路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制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做法。

3,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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