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可以作为行政案件审核人员
1、法制员或者办案部门指定的人员、办案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的人员可以作为行政案件审核人员。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
二、 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
1、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处理:执法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举报、投诉及违法、违规行为人主动交代的适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违规案件,经查明情况属实,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机关交办或相关行政机关书面提请处理的违法、违规案件,经审查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情节明显轻微,经教育当场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立案。
2、调查取证。立案后,执法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以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现场勘查笔录等。
只有经调查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
3、执法人员应当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证据作为书证。调取原始凭证有困难的,可以复制,但复制应当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异”、“注明原件出处”,并由出具书证人签章。
调查取证,应当制作《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和《询问调查笔录》,并做好现场拍照或录音、录像工作,必要时,须绘制现场图。
进行现场勘验检查时,应有当事人在场。当事人拒绝到场的,应当在《勘验、检查笔录》中注明。
4、审理决定。案件调查终结后,办案人员应及时制作《案件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连同案卷按程序上报审批。
需作出技术鉴定或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违法、违规案件,应先征询相关主管部门意见或按相关规定赔偿标准,依照前述审批权限执行。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法制员或者办案部门指定的人员、办案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的人员可以作为行政案件审核人员。
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要通过规定的资格考试。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一、正确对待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要通过外交途径处理。对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理。考虑到这类案件可能引起的反响,在处理时应当谨慎从事,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适用法律恰当。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免予处罚、从轻处罚或从重处罚的,必须在我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处理方式或处罚幅度上做
一、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怎么处理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要通过外交途径处理。对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理。考虑到这类案件可能引起的反响,在处理时应当谨慎从事,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适用法律恰当。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免予处罚、从轻处罚或从重处罚的,必须在我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处理方式或处罚幅度上做适
从轻处罚,是指公安机关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内,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几种可能的处罚方式内选择适用较轻的处罚方式,或者在同一种处罚方式下在允许的幅度内选择幅度较低限进行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公安机关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治安案件中的从轻、减轻处罚主要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和第14条,相关内容如下:《治安
精神病人,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第十四条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根据这一规定,对行为人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违法后果越是严重,其社会危害性就越大,越应当从严惩处,如果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了违法后果,不仅对社会的危害小了,也表明行为人主观上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有悔改的表现。二是,取得
以下情况,违反治安管理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1) 情节特别轻微的;(2)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3) 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4) 主动投案,向公安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5) 有立功表现的。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违反治安管理在哪些情形下,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下面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情形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违反治安管理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是依据《治安处罚法》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情形具体如下: 《治安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
一、电鱼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而制定的一部法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没有规定电鱼的行为应当作何处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对电鱼的行为作出了规定,明令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因此,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一、概念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是指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 二、《刑法》条文 《刑法修正案(七)》八、在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组织未成年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是指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本罪是指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关于本罪的认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
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情形具体如下:《治安处罚法》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
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应该如何处罚? 某中学学生李某(15岁)等五人到同学许某家玩耍,因双方言语不和发生口角,李某等人将许某家中物品砸坏并对许某进行殴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李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当地公安局根据其违法行为轻重依次对李某等五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至十四日治安处罚。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他们沐浴着和煦的春风,和着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有哪些(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三)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四)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有哪几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规定了三种处罚:1、警告.指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错误,保证不再重犯.警告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轻的处罚,主要针对初犯、偶犯、违法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
你的违反治安行为进行处罚:1.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2.被取保候审人实施毁灭,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干扰证人作证行为、哺乳自己的婴儿而未逮捕,疾病症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将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是;3.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县的,或者两次未经批准、逃跑,足以影响侦查。逃避侦查,造成严重后果;5.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审查起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一、违反治安管理情节特别轻微如何认定一般来说,判断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否特别轻微,应当从违反管理行为人的年龄、身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持的态度,违反治安管理的目的、动机,采用的手段、造成的后果,认错的程度,改正的情况,造成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情节特别轻微的认定机关为公安机关,即只有公安机关是认定行为是否属于情节特别轻微的有权机关,一般来说,行为人年纪小,对于违反治安管理所持态度较好,积极认错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行政拘留只是有记录,但不会留下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