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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由于前车速度低于60,可能只有10-20,导致后车追尾,前车一乘客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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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由于前车速度低于60,可能只有10-20,导致后车追尾,前车一乘客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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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发生追尾的事故,如果没有随意变道的情况,就是后面追尾车辆的全责。  机动车在高速行驶的时候,后车必须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刹车距离,车速不同,安全距离也不同,当车速达到120公里小时时,后车与前车的距离要保持在200米。

  在高速路上每隔20公里就有一个车速确认的标志,从50米开始到200米结束,这个就是为了提醒驾驶员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距离。

显然后车没有做到与前车保持有效的刹车距离,当前车遇到障碍紧急刹车时,后车却来不及刹车,导致追尾事故的发生。因此也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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