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配合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把呼和浩特市建设成为整洁有序、环境优美、道路通畅、高度文明的现代化首府城市,保障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加快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在有利于完善和提高居民的居住条件及生活环境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机场、铁路、公路、地下管网、人防工程、绿化带、防护林等)和“城中村”改造,在城市建设控制区三环路以内和沿三环路外侧1公里范围内征用集体土地及拆除地上建筑物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市人民政府因城市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决定。
第四条征用集休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种类,分类别予以补偿。见附表二。
第五条征用集体土地人员安置补助费,以需要安置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按照级差地租的原理,体现市区内集体土地的使用价值,以人均耕地面积进行补偿。
见附表三。
第六条征地前三年的地类不一致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确,按照实际地类平均的年产值计算。
第七条经市人民政府确定、批准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由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拆迁。因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行政强制拆迁的,可由市人民政府责令有关部门直接拆除。
批准强制迁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八条拆迁属国有、集体、企业及其他组织的建筑物实行作价补偿。
第九条因基础设施建设拆除村民宅基地上建筑物的应当作价补偿。村民所属行政村应当另批基地予以安置,没有闲置土地可供安置或村民自愿放弃安置的,可以享受征用农地人员安置补助费。
其中按规定可以异地另批宅基地安排的,原宅基地超出规定用地面积标准的部分应予压缩。村民有两处以上住房的被拆除一处,另一处住房已达到规定用地面积标准的,对地上建筑物作价补偿,不再划地重建。
因商业开发拆除“城中村”村民宅基地上建筑物的,首先考虑回迁安置,并以产权调换形式互找结构差价。自行过渡的付给过渡费。
无法回迁安置或村民自愿放弃回迁安置的,可以作价补偿,并享受征用农地人员安置补助费。
第十条拆除村民住宅房应当依据《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按其结构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拆除没有《村镇房屋所有权证》的村民房屋,视情形不同予以补偿:
(一)有土地使用手续、规划许可手续、三级审批手续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可按第九条规定的标准予以补偿。
(二)无任何证明材料,或者不完全具备第一项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经市房产主管部门认定后,可在第九条规定标准的基础上降一等级子以补偿,特殊情部分除外。
第十二条拆除经市房产主管部门认定的商业性用房的,按其结构价上调30%予以补偿。
私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拆除时仍按原使用性质予以补偿。
第十三条在拆除范围内,拆除非本村村民地上建筑物的,视情形不同,对房屋所有人予以补偿:
(一)原是本村村民,后转为城市户口的,原宅基地上建筑物按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补偿;不再另批宅基地予以安置,也不享受征用农地人员安置补助费。
(二)是本市城市户口或外地户口而办理批地手续建房的,地上建筑物按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补偿口
(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自从民手中购买宅基地并建房的,地上建筑物按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补偿;宅基地收归集体,对出让该地的原村民不再另批宅基地安置,也不付给征用农地人员发置补助费。
第十四条拆除临时建筑和违章法建筑不予补偿和安置。
第十五条自行过渡费、搬家补助费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自行过渡住房补助费,每户300元明。
(二)搬家补助费以住宅房为标准,50元/自然间,需要回迁的可加倍付给。
第十六条拆除住宅及其附属物的补偿标准见附表一、附表四。附着物的补偿标准见附表五,青苗的补偿标准见附表六。
第十七条本办法发布以后,本市建设控制区内征用集体土地和拆除地上建筑物的,不适用本办法,仍适用原规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发布以后,本市修建道路和外延主要公路在建设控制区内区域的征地拆迁补偿仍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呼政办发[2001]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规定的补偿价格,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调整时另行公布。
二00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青岛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暂行规定 颁布单位:青岛市人民政府 第一条 为了加快城市化建设,规范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范围内,因城市村庄整体改造、土地储备等征用集体土地而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补偿(以下简称征地房屋拆迁补偿),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
你好!建厂房是需要建设用地的,建设用地都必须是国有土地!你在工业园区建厂、投资,一般手续当地政府可以为你办理,不麻烦!有具体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容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集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不得实施强制拆迁。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部署,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通知指出,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规范国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律是国务院590号令,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规制定的《房屋征收实施则》。3、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适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符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是对房屋进行评估与补偿,其中包括土地价值的补偿。补偿对象是房屋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发展改革、财政、人社、规划、房地产、农业、公安、土地储备、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各自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区人民政府(包括受市政府委托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
农村家庭承包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其中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如下:1、所有人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2、用途不同。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
农村家庭承包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其中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
1、由于厂房是在划拨土地上,所以拆迁时,是没有土地补偿金的,赔偿的范围有以下几项:房屋、建筑物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2、设备重置补偿,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是:1、所有权人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2、用途不同: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一是他用,即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一是生产工作自用,用于建造办公场所、公益设施等。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2两种,他用与国有土地类似,即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自用方面则与国有土地不同,除了可以生产
集体土地上的坟地征收补偿款给谁? 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
农村家庭承包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的补偿,其中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
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偿:(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
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未同时对被征收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经过若干时间后,原坐落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在区域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基本实现了城镇化,此时再对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安置补偿。高飞律师按关于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参照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安置补偿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在2005年的答复及2011年农村集体土地案件司法解释中均对此进
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更多复杂的征地拆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区别: 1、办理机构不同。房产证在房管局办理登记;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国土资源管理局办理; 2、权限不同。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只发给具备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而房产证是发给拥有房子所有权权的单位或个人的,只要有合法的权属依据,任何人都可以申领房产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七条
您好,在呼和浩特市南湖湿地公园南加油站对面巷子里边,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南门对面。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 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对该地块拥有绝对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生产建设,体现该土地的实际变现价值; 2、享受集体收益分配权,保证该片土地享有国家法律保护,不受非法行为侵害; 3、分配征地补偿,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可以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
城市建设归规划部门管理。我国的城乡建设规划管理部门一般是指建设局(住建局、建委),或者下属规划局、或平级规划局,其设置根据各地方要求各不相同。
只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说。建设用地许可证说法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