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08年3月初,雇主熊某的临时雇佣司机王某和另一位司机一起驾驶熊某租赁的某公司的车辆到湖南保靖县为张某、吴某拉桔子。
张某、吴某与熊某口头约定:张某、吴某付运费6800元,途中其它费用与司机报酬由熊某承担。当月5日18时13分许,王某驾驶该车载16吨桔子和另一司机、货主张某、吴某3人在湖南境内从保靖县清水坪镇驶往花垣县城方向,18时13分许,当车行驶至保靖县野竹坪镇黑洞岩坎连续转弯下坡路段,因制动冷却水不够,致使制动效果不良,车速失控,王某驾车撞向公路土坎,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和驾驶人王某死亡的交通事故。
当地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驾车前对车辆安全状况没有进行检查,未注意到制动冷却水不足,加之所驾车辆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车辆制动效果不良,发生危险时,王得运处置措施不力,未能确保安全,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王某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王某的亲属认为,被告熊某作为车辆实际使用管理人,应当对其雇工在履行职务中产生的损害承担赔偿义务。
遂将被告熊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六原告丧葬费、交通费、赡养费、抚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熊某临时雇佣王某驾驶车辆到外地运输货物的事实清楚。虽然没有书面协议,但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雇佣关系,王某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其死亡,被告熊某作为雇主应当对雇员所受到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因王某对造成其死亡的交通事故,本人有重大过失行为,依法应减轻被告熊某的赔偿责任。
遂判决被告熊某赔偿原告因王某交通事故死亡造成的损害丧葬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共计105562.52元。
〔问题〕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损害,雇主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雇员有重大过错,是否可以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
〔评析〕
要正确处理本案,须弄清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本案是否构成雇佣关系;二是本案适用何种归责原则。
雇佣关系是指雇员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主接受雇员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其特点主要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雇佣关系中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主为雇员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雇员在受雇期间,其行为受雇主意志的支配与约束,需听从雇主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务。
与雇佣关系容易混淆的是承揽合同。承担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也涉及到劳务,但雇佣关系以提供劳务为目的,其标的在于劳务本身,雇员提供劳务,需服从雇主的安排,其工作具有某种从属性。
而承揽合同则在于一定工作的完成,它的目的不在于劳务本身,而在于劳动成果,劳动本身仅为获得其成果的手段,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这是二者的本质区别。
具体到本案,被告熊某临时雇佣王某,使用的是王某的劳动力和技术,王某与被告熊某之间存在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熊某与王某之间的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的特征。
双方系雇佣法律关系。
案情简介] 2007年6月底开始,张某某受雇于李某某作为其新购买的陕C-15288号大货车的驾驶员,从事货物运输工作。2008年7月25日13时15分许,张某某驾驶该车由眉县沿姜眉公路行至太白县嘴头镇塘口村附近路段时,因注意力不集中,高速驾驶粗心大意而操作不当致使车辆翻倒在路面上,造成了张某某和同车乘车人王某不同程度受伤,车辆严重损坏。当地交警部门经现场勘察,翻车路段道路平坦,无拐弯和上下坡
1、雇的司机交通事故死亡雇主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同时雇主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司机因执行工作任务受到损害的,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
如果是在执行单位工作期间造成的事故,单位需要赔偿;车辆所有人也需要进行赔偿
您好,建议与对方协商,争取对方的谅解
一、单方交通事故死亡保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
在下列情况中能够领取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其他。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需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的发生必定是需要有一方对现场和伤者进行赔偿等等。那么交通事故死亡的精神抚慰金是保险公司赔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死亡的精神抚慰金是保险公司赔么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一种财产损失的赔偿。既是以死者生存能够为家庭收益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用支出而能够取得的财产补偿。 这种概念的内涵,
出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驾照不一定会吊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驾驶人对事故的造成无责任的或者负次要责任的,则不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的是不会被吊销驾驶证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发生交通事故后,划分为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或者没有商业险的,由责任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承担。对于赔偿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保险保险理赔方法:(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的划分情况:1、主次责双方均为
2001年中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10.6万;2002年中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10.9万;2003年中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10.4万;2004年中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9.4万;2005年中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9.8万;2006年中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8.9万;2007年中国上半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3.7万;2008年中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7.3万;2009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2、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3、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警处理,先由交警部
交通事故中的主次责任医疗费怎么赔发生交通造成人员受伤的,当交通事故划分为主次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过限额的,由责任人按各自承的比例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
交通事故中的主次责任的理赔方式: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负主次责任的当事人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
你好,双方需要协商,协商不成根据交警部门调查的结果确定责任。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
一、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如何处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
交通事故死亡的处理步骤有哪些交通事故死亡的处理程序: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候处理。二、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三、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
1、交通事故导致73岁老人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根据受理交通肇事事故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7倍计算。一般赔偿20年,但因为73岁超过60岁13岁,所以需要减去13年,只剩下七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
一、交通事故死亡的尸体是如何处理的?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是先勘查现场,火化尸体,再处理善后。处理尸体属于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调查阶段的工作,与善后处理是两个不同的阶段。前者是为了查清事实,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后者是根据“以责论处”的原则,确定各方当事人对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的补偿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已查明死因的尸体进行火化与事故的善后处理,没有内在的联系。因此,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要注意教育死者
一起喝完酒朋友出交通事故死亡,酒友有责任吗这个责任认定交通法里比较模糊。首先,要确定酒友是否是在明知你开车的情况下劝你喝酒?如果是这种情况,还要拿出证据证明,则可以追究酒友的责任。其次,酒友如何喝酒后劝说你不要开车,而你不听劝说继续酒后驾驶,这种情况你追究酒友的责任理由站不住脚。因为作为非驾驶员,尽到了劝说义务。毕竟开车的是你本人,你在明知道酒后驾驶危害性的同时,还要开车。这是你的责任。《道路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