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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房可以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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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房可以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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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房可以买卖吗

一、已经租赁出去的房屋,根据实际情况,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

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规定即为“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

但这一规定并不是说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售房,出租人就无权售房;而是出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间出售房屋,购房者依然要尊重原房主与租房人之间的租赁合同,让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三、《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四、如果租赁双方在对房屋进行租赁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则可以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违约条款,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宣告合同解除后即可进行房屋的交易。

承租房原则是是不可以买卖的。因为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变更: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6、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实际的承租人应当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确认或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北京市有关公房承租人的条件的,应当予以变更,符合公房承租人条件而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不予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

在法院做出变更判决并生效后,当事人可据此向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变更。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租赁方式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买卖不破租赁,即使进行买卖了租赁的期限也要到了才可以。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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