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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级员工执行上级领导违反规定的工作指示,能否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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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级员工执行上级领导违反规定的工作指示,能否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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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代表着权力,得罪领导就相当于得罪了权力。得罪了权力,就可能丧失机会甚至被权力惩罚和报复。既然权力如此厉害,那当领导的指示和公司的规定发生冲突时,作为下级的员工该听哪个的呢?

01 基本案情熊勇是苏州鹏润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美)的员工,担任仓库的库房管理职务。苏州国美规章制度明确禁止“白条接机”行为,要求必须在财务人员入账开具发票后,仓库才能发货,否则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解除劳动合同。

熊勇根据店长舒舟的安排和指令,在财务人员还未开具发票的情况下将手机予以出库。苏州国美认为熊勇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将熊勇解雇。

至解雇时,熊勇已经在苏州国美工作了12年多。02 苏州姑苏劳动仲裁委苏州姑苏区劳动仲裁委认为,苏州国美属于违法解雇,进而裁决公司需支付熊勇违法解雇的赔偿金70404元。

03 苏州姑苏法院一审姑苏法院认为,上级领导与其一同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不能成为熊勇行为符合规章制度的理由。在熊勇确实存在“白条借机”行为的情况下,苏州国美根据规章制度解雇合法。

04 苏州中院二审苏州中院认为,虽然熊勇认为是接受了其上级的指令才将手机白条出库的,但该辩解不能成为熊勇可以违反苏州国美的规章制度的正当理由。

苏州国美依据其规章制度的规定,解雇熊勇合法。05 作为下级员工,该如何应对上级领导违反公司规定的指示呢?「说服」如果你有强大的说服能力,说服上级领导执行公司规定,无疑你是具有大智慧的。

「权衡」但如果实在无法说服也没办法通过其他力量“协调”,必须要在上级指示和公司规定之间做选择,那就做权衡吧。权衡力量对比和损益得失。

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如果违反规则的后果比被领导收拾的后果要轻得多,比如违反规定没什么后果,但不服从领导要挨收拾,这个时候可以考虑服从领导指示。

但如果被领导收拾比违反规定的后果要轻,宁可被领导收拾也不能违反规则。比如在苏州国美这个案子中,熊勇违反规定的后果是将被解雇,而不听从领导的结果肯定不至于砸掉饭碗,所以熊勇基于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合理选择不言而喻,结果因为选择错误导致十几年的工龄就此结束,实在令人惋惜。

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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