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表。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申领《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保障审批表。
2、承诺。申请人填表时,应当一并填写承诺书,具体包括:如实填报家庭收入、住房、车辆、资产等情况,并对提交材料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自愿接受相关部门依法对其家庭收入、住房、车辆和银行存款等进行查询;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后,应当补缴租金或者退回公共住房,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在部门审核公示程序中,对填写资料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家庭,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本次住房保障资格,计入住房保障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准申请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同时录入廊坊市社会信用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布。
3、准备材料及申请。申请人应当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申请条件,每个申请人家庭只限申请承租一套公共住房。
申请人申领《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保障审批表后,填写表格并准备材料,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资料。申请人持填写完整清晰的《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保障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向居(村)民委员会申请。
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申请时限履行各项手续。
在填写表格时,对有住房的申请家庭,由申请人到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价格评估;对有汽车的申请家庭,由申请人按表格所载计算公式测算车辆现值。
对有车有房的家庭、有房的家庭、有车无房且车辆现值超过15万元的家庭,由中国人民银行廊坊中心支行依法核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银行存款。
4、初审。居(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审查申请表格是否填写完整,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表格填写与原件是否一致,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一定比例,通过入户、走访、询问等方式组织入户抽查,填写《入户核查登记表。重点核查申请家庭填报信息与初审情况差异较大的家庭。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由居(村)民委员会在《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保障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5、复审及公示。街道办事处收到辖区居(村)民委员会上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复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公告栏或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日。
公示主要内容为: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家庭人口、住房、车辆、收入级别等情况、监督举报电话等。
对经复审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保障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报所属区住房保障部门。
6、复核。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经复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在《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保障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转交同级民政部门。
7、收入及资产核查。区民政部门根据申请家庭填报的收入、住房、车辆、资产等信息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对其收入及资产情况进行审查测算,按照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低收入分出申请家庭收入级别,同时测算出资产总额。
对收入、资产总额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民政部门在《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保障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报市房屋交易登记管理中心。
8、房产查档。市房屋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对申请家庭住房情况进行查档,对查档信息与申请家庭填报信息一致的,由市房屋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在《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保障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登记管理所。
9、车辆核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登记管理所对申请家庭成员车辆情况进行查档,对查档信息与申请家庭填报信息一致的,在《廊坊市区公共住房保障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报市住房保障部门。
10、终审及公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终审,并组织在“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站”和“廊坊市房地产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11、建档发证。对审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建档,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
12、申请租赁补贴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测算列表提交财政部门直接发放补贴;申请实物配租的,参加公共住房统一配租摇号。
对审核过程中不合格的申请资料应当逐级退回申请人,并书面说明退回理由。
单位投资的公共住房,优先向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供应,具体申请、审核、配租政策,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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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区办事处领取《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各区办事处按本办法规定受理申请。3、初审和公示:各区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户口、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初审,提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区办事处领取《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各区办事处按本办法规定受理申请。3、初审和公示:各区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户口、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初审,提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区办事处领取《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各区办事处按本办法规定受理申请。3、初审和公示:各区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户口、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初审,提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区办事处领取《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各区办事处按本办法规定受理申请。3、初审和公示:各区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户口、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初审,提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区办事处领取《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各区办事处按本办法规定受理申请。3、初审和公示:各区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户口、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初审,提
(一)申请人持所列材料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社区居委会受理后于5日内报街道办事处审核;(二)街道办事处在初审后编制清册、汇总,于7日内送交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并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每户家庭的住房困难证明回执;(三)区住房保障部门于7日内将审核完毕的申请家庭资料在申请人居住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公示结束有异议并经查实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取消资格的理由;公示结束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区办事处领取《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各区办事处按本办法规定受理申请。3、初审和公示:各区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户口、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初审,提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领取《太原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向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保障家庭的情况调查核实后,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的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家庭申请资料一并报城区民政部门。城区民政部门会同城区房地部门在15日内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区办事处领取《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申请: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各区办事处按本办法规定受理申请。3、初审和公示:各区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户口、收入、住房、资产等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初审,提
申请公共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的家庭(含单亲和单身家庭),在市区实际居住。市区常住户口是指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非农业户口;3年以上户口是指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学生挂靠在学校集体户口期间不计入常住户口时间)。家庭是指夫妇双方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离异或者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年满26周岁的单身家庭。2、本办法第四条所规定的收入和资产条件。家庭可支配收入包括
深圳市廉租房申请条件:1、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2、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在本市居住,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3、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4、家庭成员含60周岁以上老人(含孤寡老人)或中重度残疾人(一、二、三级)或重点优抚对象。深圳市廉租房申请流程:1、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家庭,于每年规定时间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2、
2022年厦门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有哪些 2020年厦门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需要遵守下列规定: 一、申请条件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
一、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1、北京廉租房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北京廉租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北京廉租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北京廉租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北京廉租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北京廉租房申请哪些条
**廉租房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广州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广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二)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三)无自有产权住房;(四)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五)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以下简称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
广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一.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二.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三.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四.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五.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六.
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拥有北京5年以上常住户口;2、申请人为当地民政部门所认定的低收入家庭;3、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木以下,家庭住房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在一起共同生活;5、北京民政部门确认申请人在北京没有住房。北京廉租房申请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2、户口薄;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4、《定期抚恤金领取证》;5、《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6
宁夏廉租房政策,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以下是宁夏廉租房政策,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希望以下的资讯可以为你们的生活带来帮助。宁夏廉租房政策: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宁夏省廉租房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解读》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宁夏省廉租房申请条件(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
东莞廉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拥有东莞5年以上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在明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为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居住总面积为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东莞廉租房申请流程1、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2、受理街道办事处受
2022年成都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是怎样的 廉租房申请条件: 成都此次廉租房保障对象分为家庭和个人两大类,申请廉租房的家庭必须人口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成都五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并且是家庭年收入低于3.4万元的无房家庭;个人要申请廉租房则必须满足年龄在35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成都市五城区正式城镇户口,个人年收入低于2万元,单身无房等几个条件。 成都廉租房申请流程: 1
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为三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政府当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将我市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收入申请标准及住房申请标准公布如下:1、2013年度廉租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为650元以下(含650元)。2、2013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人均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