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的程序:
1、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
在公司分立方案中,应当对公司分立的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和财产及债务分割等问题做出安排。
2、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分立决议
分立决议是导致公司资产重新配置的重大法律行为,直接关系股东的权益,是公司的重大事项,所以分立决议的决定权不在董事会,而在股东(大)会,参与合并的各公司必须经各自的股东(大)会以通过特别决议所需要的多数赞成票同意合并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知、公告债权人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主管机关批准
一些特殊企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6、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7、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设立登记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进出口贸易公司设立的程序有哪些1、到工商局网站上申请核准公司名称;并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带上名称通知书和股东私章、身份证原件至银行开验资户;3、领取询证函或会计师事务出具的验资报告;4、市场监督局办理营业执照,带齐以下资料资料如下:公司设立申请书、公司章程、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总经理任免书、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实收资本备案的需提供出具注册验资证明编号的出资证明书(认缴制证明书不需要)、
一、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另设的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1、分立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公司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出几个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3)刊有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
公司分立的流程如下:1、制定分立方案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相当于在现有的基础上诞生一家新公司,其中财务问题尤为重要。公司董事会必须召开会议,对公司分立的基本情况制定计划,安排流程;2、召开股东会讨论分立方案出台后,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讨论,必须明确公司的债务承担,并制定债务分担协议;股东会应当讨论分立方案是否可行,是否通过,完成后制定股东会决议;3、财务文件的财产分割是公司分离的重要事项。因此,应编
上市流程大致分为“改制阶段”“辅导阶段”“申报阶段”和“股票发行及上市阶段。上市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要选择好中介机构。具体来说就是要委托合适的投资银行(包括财务顾问、上市保荐人、主承销商等)、律师事务所、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共同完成上市工作任务,这是上市前的准备工作中首先必须完成的主要环节。 选择保荐人的标准大致有:一是要看保荐人是否与其他知名
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简述公司清算的程序中破产清算流程有以下几个方面:1、破产宣告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
一、订立合并协议 《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合并,应该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合并因当事公司之间的合同而成立。一般来讲,在公司合并实践中,往往是公司管理层在得到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后即进行合并谈判,并代表双方公司拟定“合并协议”。合并计划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的同意。合并计划经由董事会同意推荐给股东会,然后征得各自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如果合并双方股东会批准了合并计划,合并协议发生法律效力。 二、董事会
罢免公司法人具体方法如下: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企业至少有1/3的董事或者监事会成员召开股东大会,且三分之二的代表表决同意改变企业法定代理人,就可以变更公司法定代理人;2、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而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半数以上
现在开始公司的类型越来越多,其中商贸公司就受到了不少人的青睐,主要是因为商贸公司的经营范围很广,可以销售多种产品,这样在经营过程中可以不用担心超出了经营范围,导致受到工商处罚,很多人对于具体的商贸公司经营范围不是很了解,那么商贸公司经营的范围有哪些?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贸公司经营的范围有哪些 1、百货。 2、文化办公用品(
公司注册名称、经营范围、营业地址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以免出现因实际情况与登记情况不符,而受到行政处罚。那么变更公司地址的流程有哪些?下面由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一、变更公司地址的流程有哪些 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 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
1.应由户主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 2.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合并户口本(说明理由:如原户主年事已高,不能再办理户口登记事项,而户内又无其他成年子女等),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
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号)的要求。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则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须先取得
认定流程:(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拆违章建筑的程序如下:1、执法部门进行调查,确认是否属于违章建筑;2、如认定为违章建筑,送达限期拆除的通知;3、如果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自行拆除,作出强制拆除决定。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
1.应由户主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2.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合并户口本(说明理由:如原户主年事已高,不能再办理户口登记事项,而户内又无其他成年子女等),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法院调解的程序如下:一、开始调解。开始可以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也可以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二、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三、调解结束。调解成功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失败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怎么走?财产保全的程序有哪些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流程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下类
1.应由户主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2.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合并户口本(说明理由:如原户主年事已高,不能再办理户口登记事项,而户内又无其他成年子女等),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1.应由户主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2.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合并户口本(说明理由:如原户主年事已高,不能再办理户口登记事项,而户内又无其他成年子女等),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那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怎么走?财产保全的程序有哪些?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
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程序有哪些想给电动车上牌的市民注意了!记者从合肥交警部门获悉,自10月8日起在市区重新设置电动车上牌点,原有三个点自9月28日起撤销,仅保留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一个点,10月8日另三个新点将启用。自9月28日撤销的三个点是:原蒙城北路电动自行车商会上牌点、原屯溪路电动车协会上牌点、原北二环荣事达上牌点。自10月8日起,全市共设立四处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分别是:新站交警大队上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