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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换工作,先辞职,办完手续后在找,还是先找到立马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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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换工作,先辞职,办完手续后在找,还是先找到立马走人?
1个回答

员工辞职是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所以员工可以先提出辞职申请在开始找工作。在找到工作之后和单位协商提前离职即可。

就算员工辞职也不是立马走人的,所以员工在有离职想法时就辞职,然后在辞职未办理离职手续期间找工作。时间是比较充裕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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