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结合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外来务工人员,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年满6至15周岁、有正常学习生活能力的非我市户籍随迁子女,可以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服务所在行政区(功能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第三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助审核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第四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采取统一管理、统筹兼顾、集中受理的模式。
第五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总分值为160分,凡积分满100分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其政策内生育的随迁子女可获得申请入读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资格。
第六条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加减得分。具体积分项目指标见附件《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以下简称为《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第七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达到条件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的,由其父或母(以下简称“申请人”)填写入学申请表,连同各项积分指标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其居住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提出入学申请。
第八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达到条件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初一年级,在我市小学就读的,在其原毕业小学统一登记后报教育行政部门;不在我市小学就读的,向各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第九条各区经办机构应当设立办事窗口受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申请。受理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的5-7月,具体日期以各区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申请人按本办法规定提供申请材料的,经办机构应当进行初审。佐证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退回申请人;对相关佐证材料有异议的,经办机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单位验证证明。
第十一条经办机构在受理时间结束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核实符合规定要求的,按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计算积分。
应向社会公示积分满100分以上的申请人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经办机构反映,由经办机构进行核实。
第十二条教育部门根据公示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由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申请人随迁子女应持入学通知书及佐证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指标。
第十三条属于享受我市政策性照顾人员的适龄子女申请到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起始年级的,可不纳入凭积分入学范围,其法定监护人向各区经办机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主要包括:
(一)父母均为驻守海岛、边防的军人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二)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三)我市居民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
(四)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五)符合我市有关文件规定的重点项目高级管理人员的适龄子女;
(六)归国创业留学人员子女;
(七)海外华侨子女;
(八)在我市居住的台胞子女;
(九)“珠海市优秀外来工”子女;
(十)持标印有“人才引进”字样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并在珠海市工作及居住的人员子女;
(十一)高层次人才子女。
第十四条市教育和监察部门要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随迁子女已凭积分入学的,取消其公办学校学位。
第十六条市教育局可根据珠海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国家、省的新政策,及时调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积分指标和入学分值,并在当年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在珠海购买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2011年按照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珠教基〔2011〕2号)执行。
从2012年起执行本办法。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开始实施。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
需要资料如下:1、父母一方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父母双方居住证(暂住证)2年链接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凭证(社保清单)原件。4、小孩预防接种卡。5、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6、小孩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7、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子女的转学证书。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
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
郑东新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报名今年,郑东新区保证六周岁六个月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实际居住地就近的小学报名,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查同意,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由东区教文体局统一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参加分配的外来务工子女不收借读费在招生过程中,凡是由东区教文体局认定的、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不能拒收,也不能收取借读费。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
一、2020年上海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条件 1、申请人父母一方需满足以下条件: 持本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申请人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二选一)且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
一、宁波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条件入学基本条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要入读小学(初中)一年级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1)申请人一方在宁波有稳定职业(指与鄞州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鄞州区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2)申请人一方在宁波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依次上推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
一、东莞市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条件东莞实行积分入学,具体条件如下:(1)申请人(即随迁子女):1、具有正常学习能力;2、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和澳门户籍);3、符合相对应年龄: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必须年满6周岁(即2申报当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申请小学二至六年级,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初中一年级的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2)积分方(即申请人的父或母或其他
一、东莞外来人口子女入学办理手续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东莞分厅积分入学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根据审批事项申请要求,填写表格,上传电子材料,完成网上申请。2、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申请成功即默认受理。3、审查:受理后,各职能部门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网上和书面审查,如何积分项目条例,即给予相应项目积分。4、决定: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标准进行评分,评分确定后,各镇街
一、广州外来人口子女入学要什么条件(1)申请人(即随迁子女):1、具有正常学习能力;2、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和澳门户籍);3、符合相对应年龄: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必须年满6周岁(即2申报当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申请小学二至六年级,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初中一年级的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2)积分方(即申请人的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是中国非东
一、广东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条件公立小学入学条件:凡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办理相关居住证件,其父母或父母一方须持有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及务工证明(以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暂未列入保险范围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就业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或街道、乡镇开具的从事1年及以上就业证明)。二、所需的材料1、《户口本》首先保证孩子的
一、滨州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条件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在滨州市居住满一年:(1)申请时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连续满1年的;(2)在本市范围内,已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登记,申报时社保处于缴费状态,18个月以内社保累计缴费满12个月;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认定为有合法稳定职业:(1)有本市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2)有在昆法人登记证一年以上或
一、北京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手续1、借读证明:由原籍派出所开具,证明父母打工,需要随父母到所在打工地就读;不随父母的,监护人名义(当地派出所出具)原件和交复印件2、身份证:家长的,18岁以上的本人也要出具身份证;交复印件3、居住证:在京所在派出所办理,持房东身份证、租房手续到在京辖区派出所办理,交复印件4、户口簿:全家成员(户主复印件)交复印件5、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者工作单位证明有公章)交复印件6
20__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制度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区教体局十分重视流动人口子女和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入学问题,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一、坚持政策,确保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我校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
一、慈溪市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条件1、流动人口子女(儿童、少年户籍在慈溪市外)要求在慈溪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其父母必须在慈溪市内居住,具有《浙江省居住证》(IC卡式),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流动人口在慈溪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杭州湾新区、庵东镇)连续居住并在居住地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①.有合法稳定就业;②.合法稳定住所;③、连续就读满1年及以上。二、慈溪市外来人口子女入
一、晋江市外来人口子女上学条件 1.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晋江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符合本款规定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入学政策),报名时提供过去一年以辖区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及户口簿。 2.学生父(母)在晋江市取得《居住证》,报名时提供《居住证》、镇(街道)劳务站认定的“劳动合同”(含工商户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等)和户口簿。 3.学生父(母)在晋江实际居住并在小学片区所
一、2020苏州外来人口子女入学 凡具有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随迁子女,均可参加当地中考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具体办法由各省辖市制定。凡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均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江苏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参加江苏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与江苏籍考生一样,须参加全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并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