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据上盖什么章有效盖财务章,可以盖公章,不能盖合同章。【现金付讫】不是公章,是注解说明用的,只能用于跟现金有关的业务资料注解,不能用于收款。
二、公章与财务印章、发票专用章的使用公章的使用范围最广,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却不能使用,其一便是同银行结算等与钱有关的业务,这种情况下必须使用财务印章;其二便是不能在发票上使用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也作出同样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上述规定也同时明确了,在发票上加盖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浅议公章、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在工作中,碰到一些人对企业印章的使用存在不同的看法,这里,我根据对有关法规的理解讲述一下我的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在这里,出现了“公章”的字样。国内的实际情况是,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一般来说,这些企业印章代表着企业全部或某方面的意志,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公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于银行等与钱的业务,合同章用于签订商业合同,其它合同用公章,公章也可以签商业合同。
四、公章与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在实际工作中,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7号)第四条规定可以印证这一点。“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法人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在签合同时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当然,有些企业出于内部管理的需要而规定了订立商务合同只使用合同专用章,这种情况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存在着的,但这并不影响企业公章在对方交往中的法律效力。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一般在收据上盖什么章有效其实不仅一种章有效,公章和财务章都有效。一般来说企业法人的代表章是每个企业都有的公章,是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基本上很多场合企业都使用的是公章。
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如果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被他人拿去后使用的法律风险是比较低的。但是,为了稳妥起见,可以在营业执照复印件页面中间的空白部分上写明,“此复印件仅作为xxxx之用,有效期限为xxx,再复印无效。”然后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
上了老赖黑名单的后果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只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属于骗保行为,是不允许的。行为严重者有可能有入刑的风险。对挂靠者来说,若被人社部门查出是挂靠,可能会被清退。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以有慰问金。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恤费等。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单位是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发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对象,这些相应规定的,主要由发放单位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一、企事业单位退休死亡人员补偿制度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
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能擅自改变贷款用途。1、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并未得到贷款人同意的,这是一种违约行为,贷款人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2、借款人将贷款用于非法用途,如果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范,将导致贷款合同无效,可能涉嫌贷款诈骗罪。3、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款的,应偿付违约金。4、如果贷款不按协议的用途加以运用,借款人可能因经营
房屋维修基金不交,无法办理房产证。未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
要根据实际情况,看残疾等级。才可以享有护理费。按照政策是出台了针对重度1、2级残疾等级的重度残补贴200元,是以服务或物品发放的形式来体现的残疾人五大类残疾,所有人员要享受此政策都有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申请享受此政策残疾人必须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才可符合申请。一、四级残疾人补助有哪些残疾等级标准有很多类,有工伤、残废军人、社会残疾人等。它们的等级标准是不一样的。四级工伤、残废军人是有相应的
你好,关于用人单位不申报工伤认定的后果是什么的问题,《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将会导致如下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其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后期由职工本人、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统筹地
没有年限。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之后删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
死亡后不销户的,那么就无法证实其死亡,如果家人不及时的去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对遗产继承、保险金领取、银行取款之类的一些事务的正常办理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会影响国家的管理。
耕地征收补偿标准1、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耕地征收补偿标准,各地都是按照自身的情况制定具体的细则规定,如果想要知道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可以去当地政府网站搜索相关补偿文件来查看补偿价格。2、征收耕地的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等,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附
1、因为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2、安置房为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两种类型的安置房都是有产权的,并归
1、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处罚;3、如果企业连续三年没有履行参加企业年报的义务的,会被列入企业黑名单,影响企业法人个人征信项目。法律依据: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第二百零二条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
破产清算与注册资金没有关系,在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清算的是公司现有的所有资产。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是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公司资产是包括注册资本及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累计的所有财产的总和。《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出借个人银行账户是违法的,出借人本身是有过错的,应当为其过错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账户被用于从事非法活动,个人将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刑事责任。一旦出借银行账户出现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开户申请人,导致个人信用受损。而银行账户内储存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泄露,可能导致个人资金损失。【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标后放弃中标后果是:没收保证金、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吊销营业执照。
如果有备案的章的话,收据上盖财务专用章就可以了,现金收讫是出纳付款的证明,主要是针对会计来说的。 收款收据只适用于非经营性的往来款项,盖财务专章或单位公章者是可以的,但涉及经营性的收入,必须开发票,不能开收款收据。以上就是有关收据上盖什么章问题的相关解答,希望满意
一、私自盖公章有什么后果 私自盖公章有的后果是: 1.情节轻微,没有造成损失:如果员工私盖公章对公司本身和第三方并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失,而且性质不算恶劣,一般企业都会按照公司自己内部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如罚款、批评等。 2.情节严重,但没有造成损失:员工用公章私自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借贷协议等,被公司几时发现并制止,没有造成损失,公司可做开除处理,也可移交公安机关,但只要没有造成损失至多
法律分析:保险单的初次登记日期是影响保险价值的一个关键因素,也就是说,如果初次登记日期不一致,会导致保险车辆出现不同的保险价值,一旦出现保险车辆全损,是会直接影响到保险赔款金额多少的。但就国家目前相关规定而言,保险单中列明的初次登记日期只能以行驶证庐山日期为准。至于其注册登记日期与发证日期不一致的问题,是属于非常特殊的情况,应该以通常的情况为标准确定。
法律分析:会。犯罪嫌疑人可以用科技手段复制银行卡,然后利用试密码的方式破译密码。能够复制银行卡的人一定也有试验密码的渠道,通过无数次试验破译密码。因此被别人知道了银行卡账号和主人姓名会有危险。法律依据:《刑法》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