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
乙方:___
为加快___县城区燃气重点工程的建设,尽快使广大居民用上干净、节能的天然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施工路段
1、人民路西段路南长米宽米,计亩;
2、开源路中段路东长米宽米,计亩;
合计亩。
二、损坏设施的补偿标准
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性补偿,每亩补偿700元,计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_____元 /株,胸径10cm以下(含10cm)元/株,胸径10cm以上按_____元 /株,经济林木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1989】113号文件所附《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本)》,参照当地的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准价格,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偿,每段(眼)元,计元,其恢复由甲方按照原状恢复。
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各项补偿合计_____元 。
4、管道施工经过多处民宅,每按实际占用面积一次性处按补偿元,计元。
三、工期要求
土地征用时间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做好各项协调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甲方对准乙方结算,乙方对准各村、组和农户结算。
2、放线后按实际丈量的面积计算,甲方预付乙方青苗等补偿款总额的100%(按5米宽计算)。待工程完工后,以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计算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实际损坏和占用面积进行补偿,做到实事求是。
(2)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补偿款。
(3)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2、乙方职责
(1)做好管线沿线各村、组和农户的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2)各村、组所辖部门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施工。
(3)甲方支付给乙方青苗补偿款,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负责对各农户清算补偿,如不能及时兑现给农户,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违约责任
1、付款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协调工作不力或村民无理取闹影响正常施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望共同遵守。
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燃气有限公司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负责人:_________ 法人负责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一、临时用地补偿费标准临时用地土地补偿费按照综合地类每年2500元/亩包干。二、临时用地青、鱼苗补偿费标准(一)蔬菜类:1500元/亩。(二)粮、棉、油类:1000元/亩。(三)果树及其它类:3-6年果树80元/棵,7年果树以上30元/棵,新植果树20元/棵,杂灌木丛400元/亩。(四)树木类:1、常绿树:直径3cm以下25元/棵,直径3-5cm 60元/棵,直径6-8cm80元/棵,直径9-12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
临时用地纠纷:土地租赁补偿2500元/亩年,特殊用途短时无法恢复地力的,依该地区综合地价80%补偿。临时用地不得超过3年。临时用地单位需缴纳复垦保证金。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鲁国土资规〔2018〕3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工作,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临时用地范
附件4-1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青苗补偿标准一、果树补偿标准(元/棵)序号补偿项目规格单价(元/棵)成片种植每亩限额1荔枝、龙眼树冠投影直径小于0.5米25每亩最高补偿120棵树冠投影直径0.5(含)-1米150每亩最高补偿80棵树冠投影直径1(含)-2米300每亩最高补偿70棵树冠投影直径2(含)-3米650每亩最高补偿60棵树冠投影直径3(含)-4米1000每亩最高补偿45棵树冠投影直径4(含)-
临时用地延期应当在期满前2个月内向原批准机关提出延期申请,提交土地使用年限申请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重新办理临时用地的审批手续。
林地临时用地审批权限是:(一)占用二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二)占用二公顷以上、五公顷以下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三)占用五公顷以上、二十公顷以下的,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四)占用二十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若要使用土地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那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是什么?接下来,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临时建设用地申请报告怎么写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临时建设用地申请报告怎么写 临时用地许可申请报告范本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工程建设项目于**年**月**日经**(注:项目批准单位)批准(...
林地临时用地要复垦。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与生产建设统一规划,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除外。
您好,您可以申请异议处理
法律分析:工业用地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
工厂拆迁补偿标准是以实际损失为依据依法支付替代工厂土地的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军事用地拆迁补偿标准如下:以产权面积和实际用途进行补偿,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房屋装修补偿费和家电设备移机补偿费、困难补助费和拆迁奖励费。
一、土地征用青苗补偿标准为多少钱 青苗补偿费标准: 1、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 2、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
临时用地审批程序有哪些审批权限全部占用非耕地的临时用地由县国土资源局审批;占用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的由州国土资源局审批。临时用地应具备的条件1、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的;2、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未利用地从事养殖业,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3、在城市因建设工程施工、堆料和其他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4、占用土地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或者临时占用非耕地建砖瓦窑的
青苗补偿标准参照表 作物类别标准(元/亩)作物类别标准(元/亩)水稻1700大小麦、油菜1300蔬菜(基地)2500~3500瓜蔬、玉米2000~2500普通养殖水面 2500~3000 特种水产养殖 3500~5500 备 注1.表中未列作物参照上述类似作物;2.特种水产养殖指虾、蟹、鳖等的养殖;3.上述标准均为生长至中期时的补偿,收获期和下种期按50%;4.套种作物以种植面积居多的作物类别补偿
一、国家征收土地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1、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2、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3、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4、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青苗补偿协议XX县XXX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XXX(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临时占用乙方的土地进行管道安装,经双方和谈特定如下协议:一、甲方占用乙方土地属于临时用地,当管道安装回填后将土地交还给乙方。二、共占地宽5米×长15米=75平方米。三、经双方协商每平方米青苗费赔偿20.00元,共计1500.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四、乙方领到青苗费赔偿款后自行拆除地面附属物。五、协议签定之日起3
临时占用林地补偿标准 1、森林植被恢复费: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综【2002】73号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林计字【2006】503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森林植被恢复征收标准的通知》规定: (1)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 (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4元。 (3)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国家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
1、临时占用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临时占用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临时占用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临时占用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临时占用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