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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撞死人,我负全责并已赔偿,而且还赔了精神损失费五万,但对方不出谅解书一定要判实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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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撞死人,我负全责并已赔偿,而且还赔了精神损失费五万,但对方不出谅解书一定要判实刑吗
1个回答

不是,如果对方出具谅解书,又积极赔偿损失,所造成的后果不是很严重的话,那判缓的可能性是有的。具有刑法缓刑适用情形的,可以宣告缓刑。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虽然不是缓刑的必备条件,但会增加宣告缓刑的可能。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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