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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失业保险一次性领取条件

问题描述

武汉失业保险一次性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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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失业保险一次性领取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备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武汉失业保险办理条件

办理武汉失业保险,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三、武汉失业保险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参加失业保险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3、社保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将审核结果告知失业人员本人。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发给《失业保险金发放开户通知单》;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应说明原因

四、武汉失业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武汉失业保险查询个人账户,可咨询当地社会保险局。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27-85770919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管辖范围: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

综合上面的介绍,劳动者在参加失业保险后失业的,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武汉失业保险办理条件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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