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是一家公司的车间工人。前不久,她在卸载原材料时,不慎被砸伤。经医院治愈后,近日,她持医生亲笔签字的治疗病历,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却遭拒绝,理由是其所应提交的是医院诊断证明,而非治疗病历,也即其不能用治疗病历取代诊断证明。
可刘女士觉得治疗病历同样可以甚至还能更加详细、具体地反映刘女士的伤情和治疗情况,从而达到证明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做法纯属刁难。
说法
刘女士的想法是错误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确有权要求其提交诊断证明。
首先,诊断证明不同于病历。诊断证明是医疗单位出具、盖有医疗单位公章、代表医疗单位意见、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包括健康证明、疾病证明、诊断证明、伤残证明、功能认定书、医学死亡证等,是司法鉴定、因病退休、工伤、残疾鉴定、保险索赔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病历则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由于它只是代表医务人员个人的意见,由医务人员个人签名出具,且受病人身体状况、医疗设备、医务人员专业水平、治疗过程等多种因素制约,甚至不仅同一病人在不同医疗机构的病历可能存在差异,就是同一病人在相同医疗机构的不同时间的病历也可能不同,故不能作为相应的认定依据。
其次,工伤认定中不能用病历取代诊断证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认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也指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认定书)。”
即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的是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而非病历。
注:本文系转载,仅供普法学习。
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给盖章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给盖章的办法如下: 1.直接去当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提供劳动仲裁申请书、单位名称及注册情况、职工在单位工作的证明(工资条、出入证、考勤表、工服、证人证言等等),劳动仲裁不收取费用。 2.去劳动局工伤认定部门认定工伤,单位盖不盖章都可以,提示您,只要有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劳动关系裁决书就可以了。 3.工伤认定后再
以北京宏宇兴创建设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向人社局申请劳动工伤仲裁。
一、公司不给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首先员工需要自己判断是否真是的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的都基本可视为工伤,所以只要是符合下列情况基本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必须是因工作原因且在工作时间内)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极不配合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办法》第17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自己申请工伤认定老板不认的解决方法规定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中: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
案情简介 张某系某公司员工,某公司依法为张某购买了社会保险。2017年9月17日中午12时33分许,张某出差过程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因某公司认为不属于工伤故未申请工伤认定。2017年12月6日,张某法定继承人向某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张某被认定为工伤。张某法定继承人就工伤事故向某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某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保险待遇处理决定》,以“用人单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籍贯,住×××市×××街,是××公司职工。被告:××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任××职务联系电话:××××××请求事项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事实及理由:申请人是×××公司职工,××××年××月被招入公司,担任××工作,在××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
若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职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则不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无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用赔偿.劳动者在就医时可以享受基本医疗待遇,符合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若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基本医疗待遇的,则该部分费用可以要求用人单
很多人都不清楚没有住院能申请工伤认定吗,其实工伤认定伤情有关系,和住院与否没有关系,因此,没有住院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要出院证明、病历等资料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很多人都是需要外出上班的,往往在面对一些高危工作的时候就容易发生危险,那么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对公司有影响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对公司有影响吗 工伤认定对公司来说,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一旦定级后,如果该员工辞职,则单位要承担
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的,除提交申请人和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应当同时提交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由代理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必须出具受伤害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3.劳动、聘用合同文本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4.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
仲裁确认有劳动关系,之后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了
申请工伤认定对单位的影响: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申请工伤认定,对企业来说利在于能减轻企业的负担,一切医疗费用和待遇均由社保部门解决;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意味着这笔费用需要用人单位自己承担。
1、申请人: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可以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或者视同工伤确认申请。 2、申请时间: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 1)《认定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交哪些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具
申请工伤认定并不一定非要证人,证人证言只是一种证据。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证言,有单位盖章证明的,或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依然可以认定为工伤。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证人结果并不会受影响。根据《工伤认定办法》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一、职工发生工伤时单位应当在多少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旦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