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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关于赌博金额界定老乡一起玩牌总金额5000元以下怎么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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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关于赌博金额界定老乡一起玩牌总金额5000元以下怎么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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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构成赌博行为的前提条件是以营利为目的,如果仅是朋友之间的娱乐不应认定为赌博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辽宁省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  为赌博提供条件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进行赌博提供便利条件。

具体行为主要表现为:  以营利为目的,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场所、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赌博工具、经营管理、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条件,或者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等行为。

  为赌博提供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1、为赌博提供条件累计非法获利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

  2、制造、出售“诈赌”工具的;  3、明知他人从事赌博活动而向其销售赌博机的;  4、设置赌博机赌博或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设置赌博机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

  5、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为赌场接送参赌人员的;  6、采取发行、销售“六-合-彩”等私彩方式,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7、利用计算机网络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8、以营利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9、明知是未成年人而为其参与赌博提供条件的;

  10、组织、招引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11、国家工作人员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为其参与赌博提供条件的;

  12、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赌博赌资较大的设定:  个人赌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应当认定为“赌资较大”,赌博活动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

个人投注的财物数额无法确定时,按照参赌财物的价值总额除以参赌人数的平均值计算。  虽然赌资数额尚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在马路边设摊赌博的;

  2、参与“六-合-彩”、“私-彩”、“赌-球”、“斗-鸡”、“推-牌-九”等方式的赌博,在“二-八-杠”、“百-家-乐”等有组织的赌场内赌博;

  3、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  4、一年内曾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受过治安处罚的;  5、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且经公安机关劝告不听的。

  赌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1、个人赌资在2000元以上的;

  2、参与“六-合-彩”、“私-彩”、“赌-球”、“斗-鸡”、“推-牌-九”等方式的赌博,在“二-八-杠”、“-百-家-乐”等有组织的赌场内赌博,利用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赌-博,个人赌资在500元以上的;

  3、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个人赌资在1000元以上的;  4、一年内曾因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受过治安处罚,个人赌资在1000元以上的的;

  5、国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组织负责人参加赌博,个人赌资在1000元以上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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