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折损费即车辆贬值损失,是指车辆在事故后,经过专业维修使外观恢复,可继续使用,但其安全性、舒适性、驾驶操作性等性能无法恢复到事故前而使车辆价值有所降低,事故后车辆价值与正常使用情况下无事故车辆的价值之差即为车辆折损费。
一、原则上,尤其是旧车的情况下,不支持车辆折损费的赔偿
首先,我国法律对车辆折损费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的规定,该规定中已列举了法定的财产损失赔偿项目,其中并不包括车辆折损费,即该项并非是财产损失赔偿项下的法定赔偿项目,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范围,故请求赔偿于法无据,不应支持。
其次,事故发生后,车辆受损部分已被维修或换新,不影响正常使用和行驶,该车辆的原有价值已在最大限度内得到恢复,其财产损失已经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已经填补了车辆损失,侵权人在赔偿受害人车辆修复费用后,再行主张车辆折损费缺乏依据,将有失公允。
最后,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目前我国不具备完全支持贬值损失的客观条件,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况下可以考虑适当赔偿。
如果事故车辆并非待售中或运行中的新车,关键部件未受严重损害,则不属于极少数特殊、极端情况范围,不应赔偿。
二、新车可能会支持赔偿车辆折损费,但不绝对
实践中,对于购买年限或行驶里程相对较短的车辆造成严重损害,足以使车辆严重贬值,给车辆所有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可酌情赔偿其贬值损失。
新车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后,会造成车辆驾驶安全性能及车辆市场损失,即使得到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仍会比非事故车辆而减损,车辆的综合性能水平仍然难以达到原厂装配水平,由此可见,车辆修复后存在贬值损失,因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车辆贬值损失显而易见,而此种损失由车主本人承担显然有失公平。
损失的具体数额通常以价格评估结论为准。
如果新车只是受损程度较轻,比如轻微的剐蹭,能够通过维修,恢复使用性能的,则不支持赔偿车辆折损费。
三、如果双方已经私了,签订了关于承诺赔偿车辆折损费的赔偿协议书或者欠条的,那么再起诉到法院主张折损费的,通常会予以支持
如果双方签订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或者欠条,对车辆折损费承诺赔偿,那么双方实质上就形成了合同关系,该纠纷已转化为侵权后的合同之债。
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协议的内容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则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未按照达成的协议履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应当向对方赔偿车辆折损费。
值得注意的是,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前,如果一方承诺将支付车辆折损费作为撤销交通事故案底的条件,因交通事故案底属于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双方在协议中将支付折损费作为撤销事故案底的内容和条件,该部分约定应属无效。
已经支付的折损费可以要求返还。
相关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2012-11-27 | 实施:2012-12-21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 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 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 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 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我院在起草《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征求意见中,对机动车“贬值损失”是否应予赔偿的问题,讨论最为激烈。从理论上讲,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填平损失,因此,只要有损失就应获得赔偿,但司法解释最终没有对机动车“贬值损失”的赔偿作出规定。
主要原因在于,我们认为,任何一部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出台,均要考虑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综合予以判断,目前我们尚不具备完全支持贬值损失的客观条件: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综合以上考虑,目前,我们对该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
我们会继续密切关注理论界和审判实务中对于机动车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发展动态,加强调查研究,将来如果社会客观条件允许,我们也会适当做出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三月四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发布:2020-05-28 | 实施:2021-01-01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你好!有买保险吗?可以委托律师出面帮你们进行赔偿金的谈判争取减少最大损失。目前建议你们所需要准备携相关资料跟律师面谈,详细沟通后帮你制定方案,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案件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协助指导你收集证据,出面帮你们进行赔偿金的谈判或者诉讼应用专业的诉讼技巧走法律流程争取帮你减少最大的损失,向法院争取你的合法权益,以免延误最佳采取对策时机。但是每个赔偿项目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为了提高沟通效率
您好,汽车折旧费法院是不支持的,因为折旧费不属于法院支持的赔偿范围,在审判交通事故时是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来计算的。
如果消费者买到过期产品,可以要求商户退货或者更换、去找商户索赔。 我国法律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赔偿一千元。
不是用于销售的车辆,折损费即贬值损失,诉讼中一般不支持,出行费或者交通费有诉讼支持的。
交通事故中无人员伤亡的一般不需要赔偿误工费,但如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是导致了营运车辆损毁不能进行营运工作的,也应当赔偿误工损失,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别人替我炒股赔了,如果属于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如果属于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要看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把别人打伤了,是需要赔偿别人的相关费用的。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可以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针对您叙述的问题,回答如下: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应在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计算赔偿数额。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就赔偿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强制险范围内12.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
我只能按照现在的实际情况市场价赔付,但是对方要的是害怕以后牙根坏了再种植牙啥的这个赔付,她说的是没有发生的事情,预置数,我没办法按她的要求赔付,再说套牙套也没有2万那么贵,按个金牙也要不了那么多
你网贷有风险,谨慎处理可直接查看简介如需帮助请付费咨询,可点右边的追问进去付费!如果没有追问,可退出当前页面,点右下角我的里面的公开咨询,然后点右边的追问,往下拉到付费的页面。如果没有发布问题,可以直接点右边的咨询我罗雨晴律师,发布问题就会跳转出付费的页面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是要赔的,不过这个还需要取决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看双方承担的是什么责任,若交警划分承担的责任为无责,那么将有全责方进行全额赔偿。除此之外,将按比例进行承担赔偿责任。交通费用能不能得到赔偿与提供的证据有关,交通费的产生必须与交通事故造成的结果有直接关系,另外需要提供相关的凭证或发票,否则很难得到支持。回复不全面或者需要详细咨询的,点击头像进入个人首页,可查看手机号,直接电话联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你好,误工费的主张需要对方提供有效的营运证明。如果对方的车辆为运营车辆且能够提供误工损失证明,是应当赔偿的。具体赔偿数额以对方的实际误工收入来算。建议您协商解决。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
【法律意见】可以。汽车的折旧率通常按照使用年限计算加速折旧,也就是说起初使用的年限,折旧率很高,而具体计算应当根据该车辆的使用年限标准和车辆折旧计算方法进行确定,一般可以委托价格鉴定中心进行计算。保险公司认为折旧率与交通事故没有关系,不发生交通事故,新车一样也要折旧。而此类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贬值等间接损失,在法律上很难找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都没有对此有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你好,建议及时报警,由交警划分事故责任建议报警,由交警确定事故责任,再根据责任比例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一般会构成。报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