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灵活就业人员越来越多,建立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势在必行。
本文则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进行了研究与思考。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我国就业结构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导致城镇就业人口中灵活就业人员的比重日益增大。
因此,国家从2005年起将灵活就业人口全面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但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还有很多不足之处,需要进行深入的探讨,并加以改进。
一、我国灵活就业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1.灵活就业人员的类型
灵活就业人员的从业形态多种多样,涉及的行业也十分广泛,其主要形式有:一是企业下岗、离岗、失业人员,主要受雇于小规模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或从事临时工、季节工等劳务活动,或从事个体经营。
二是部分知识阶层和大学毕业生等城市新增经济活动人口,一般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或特殊技能,如从事娱乐界的演员和歌手,律师等。
三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主要从事建筑、装修、安装劳动,或保安、保洁、绿化管理、饮食摊点、家政服务及其他服务性职业。
2.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
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三个灵活性”:一是工作关系的灵活性。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关系不稳定,时长时短,因为他们总要频繁的更换岗位。
二是收入的灵活性。收入高低不等,总体水平较低,有相当一部分人的收入达不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是工作时间的灵活性。
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依其从事的行业性质而定。
二、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现状
从表格中可以看出,从2000年到2007年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平均比例是46.47%。可见,人们的就业观念在不断的改变,传统的全日制工作观念不在是主流了,这样就有助于市场多元化经济体制的合谐发展。
虽然灵活就业人员在不断的增加,但是其养老保险并没有这样的增长势头。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截止到2004年10月底,全国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有1400多万。
即使假设这部分人员都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比例也仅占当年全部灵活就业人员(12545万人)的11.2%左右。由上图可知,2005—2007年我国城镇就业人数分别为27331万人、28310万人和29350万人,单位就业人员的比例分别为53.72%,54.73%,55.82%,国家统计局2005—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5—2007年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分别为13082万人、14028万人、15156万人,可计算得出历年参保比例分别为47.87%、49.55%、51.64%,而正规的企事业单位一般都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因此,我们可以看出,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比例极低。
三、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问题
1.灵活就业人员单位不给其缴纳养老保险
首先,由于现在的就业压力大,人们为了寻求一份稳定的工作,通常都不敢再向工作单位“索求”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其次,一些个体、非公有制企业过分追求眼前利益,担心参加社会保险会减少流动资金,影响生产经营,想方设法逃避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低,积极性不高
由于雇员本身对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认知度欠佳,甚至有的人对社会养老保险一无所知,还沉浸在“由少养老”的思想中,还有些人对社会养老保险不自信,宁愿自己储蓄养老,从而导致了参保率,缴费积极性“双低”。
3.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加大了参保工作的难度
首先是其时间和工作关系的灵活性,即使工作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但由于其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导致养老保险的接续难度增加。
其次是其收入的灵活性,相当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都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只能维持基本生活,没有能力缴纳养老保险费。
最后,由于养老保险一般都针对于企事业单位,若以个体为缴费单位,将会大大增加参保工作的繁琐性。
4.养老保险的转轨成本转移给企业导致保险费率高
自从1995年确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中国养老保险从“现收现付制”转变为现行的“统账结合”模式。然而,改革时已退休和已参加工作的职工的个人账户没有积累基金,这就形成新旧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转轨成本。
据估算,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转轨成本大概在3万亿元左右。养老保险制度的转轨成本无疑应完全由政府来承担,而实际上政府并没有明确地将转轨成本承担起来,而是将转轨成本转移给企业,这样就使企业承担了双重负担,既要为在职职工又要为退休职工支付养老保险费。
目前,企业养老保险缴费率已经达到24%~28%(各地不统一),灵活就业者的缴费比例统一为20%。养老保险费率太高,连正规单位也会觉得难以承受,更不用说那些灵活就业人员了。
5.缺乏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相配套的法律缺乏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法律主要是针对全日制用工而制定的。而对于灵活就业并没有全面的概括,有的只是针对特别的,比如农民工,而有的只是适应当地,扩展性不强。
法律的不健全就使灵活就业者的权益常常得不到保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工资报酬达不到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拖欠工资情况严重,在不给会加班费的情况下延长工时,劳动环境恶劣,经常被随意解雇等等。
再者,灵活就业者大部分处于弱势状态,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因为经济或者其它原因,在求助于法律部门时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6.养老保险的接续问题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关系灵活性的特点,养老保险的异地接续问题显得极其重要。养老保险还没有实行全国统筹,所以如果去了外省工作,在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时,只能带走个人帐户和少量统筹部分。
本来灵活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就不高,而且缴费比例又太高,对其来说无疑是一次重大的损失。
7.大龄人员不能补缴问题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推行时间较晚,再加上他们的养老保险意识较低,导致许多开始有养老保险意愿的人已经超过参保的法定年龄,而丧失了享受养老保险的权力,而且这也与扩大养老保险覆盖率相矛盾。
8.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双高”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一般是以该省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划入个人帐户,8%纳入统筹基金,但正规职工自己只负担8%,这就已经让灵活就业人员吃不消了,况且他们的平均工资还低于社会平均工资,这对于他们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四、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思考
为了促进灵活就业在我国的健康发展,针对上述问题,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实行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双低型”制度
首先要设立适中的缴费基数,不能完全以正规职业缴费基数为标准,大多数灵活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是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所以我们可以设立不同等级的缴费基数,由他们根据自己的情况灵活选择。
其次要设立较低的缴费比例,这样才会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压力,从而提高参保率。在“双低”的制度下,我们还可以适当的延长缴费的年度,从而减少每年的缴费金额。
对于多缴的年数,实行差额比例递进的方法。
(二)灵活分配统筹资金与个人账户资金筹资金
对于缴费不积极的问题,可以实行起初大部分缴费归于统筹账户,少部分归于个人账户,随着缴费年限的增加,逐渐减少统筹账户比例,增加个人账户的份额,这样做可以有效的激励劳动者延长缴费期限。
(三)补贴申请和发放申请的灵活性
目前许多地方性政策都规定对享受低保人员、下岗再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者参保提供一定比例的补贴,如4050,失业金等。
但是由于其办理的手续很复杂,而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工作地点的不确定性,在外省工作的人员往往还没等申请批下来,又得返回工作地点,使得他们最终还是望而却步。
而且我们还需根据其现在的工作单位的危险性质和伤害身体健康程度来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的补贴。
(四)明确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
2009年1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关于个人账户储存额方面,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关于统筹基金方面,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制定明确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是维护劳动者尤其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权益的重要举措。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实现全国统筹。
(五)建立全国统一保险信息库和养老保险卡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建立全国统一的保险信息库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可以使灵活就业人员顺利的办理转移和接续问题。
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卡可以使灵活就业人员在工作地点进行缴费,省去了转账的手续费,还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信息和个人账户金额。
这样可以有效的减少有关机构的工作量。
(六)提高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水平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工资过低,有的只够养家,并没有多余的钱用来缴纳养老保险。所以,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势在必行。
首先我们要加强法律的监督,使得灵活就业人员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次,我们可以对灵活就业人员开展相关的培训指导,使其在竞争压力日益增长的社会能够更好的生存。
(七)要对养老保险制度转轨中形成的历史欠账明确责任
政府应当承担养老保险制度转轨的全部成本,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来弥补改革前有关人员的个人账户金额,在此基础上,合理地测算缴费率,将养老保险缴费稳定在用人单位和就业人员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这是提高用人单位和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的前提条件。
(八)明确灵活就业的法律地位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
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加大养老保险推行的强制力,对恶意逃避参保的单位应加大惩罚力度。此外,应尽快打破户籍制度的壁垒,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和接续更加顺畅。
(九)给大龄人员一次“补缴”的机会
对男年满46岁及以上,女年满36岁及以上的参保者,应给他们一次“补缴”的机会,并统一规定一个期限及标准,让他们补缴,过期不补者,再取消其补缴资格不迟。
大龄人员被挡在参保大门之外,最终还是社会的负担。因此,有些地方实际上已经采取了“变通办法”,让他们参保。比如,辽宁省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关于城镇自由职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问题的通知》作了进一步补充,以切实解决年龄偏大且无养老保险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
此次补费,凡是在1999年1月1日年满18周岁且未超过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可以从1999年1月1日起按对应时期自由职业人员缴费标准补缴养老保险费。
城镇自由职业人员参保补费后,退休的条件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继续延长缴费至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从1999年1月开始到2009年12月,补缴保费总额如果在11月缴费为2.248万元,其中本金为2.1181万元,利息为1299元。
(十)加大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
很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积极性不高,主要是因为对社会保险缺乏必要的了解,因此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首先可以通过各种媒体不断推出社会保险的相关节目,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宣传有关养老保险的知识和政策,最好还能用真实的生活案例来引起他们的关注。
其次,政府有关部门还可以定期在街道、社区开设社会保险咨询站点,或者发放相关宣传单,提高大家的养老保险意识。
法律分析:满足以下条件,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保是可以退。社保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有以下几个情形可以退保可以办理退保: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4、参保人员死亡。退保手续如下:1、参保单位已为该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并缴纳所欠的社保费;2、填好的《养老保险退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单位盖章)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由于区域不同,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政策也不同,办理条件也不同。根据目前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优惠政策,2023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女性55岁退休,男性60岁退休,最低十五年的缴费。如果你作为灵活就业人员,那么可以在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社保局继续参保,你的职工养老保险。因为再就业人员,他首先就意味着你曾经在原工作单位参保了一份养老保险,所以说你现在要做的就是需要把你之前的那个养老保险进行正常的转移过来
问: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如何确定的?答:灵活就业人员以我市上年(指上一社保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20%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纳入社会统筹基金;城镇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本人按照缴费基数的8%缴纳,并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体工商户业主为其从业人员按照缴费基数的12%缴纳,划入社会统筹基金。问: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如何选择?答:灵活就业人员
专业分析:专业律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没有年龄限制的,只要缴纳年限满15年在退休时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退休时未满15年的,可以补缴至15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
首次办理参保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必须先符合以下条件:1、本地城镇户口2、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申请首次参保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首先应到社保中心或户籍所在地社区领取《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表》(一式四份),认真填写后送社区劳动工作站及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章。申请人前往社保中心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应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
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项社保费后,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就业登记证明及社保缴费凭证,残疾人员还需持《残疾人证》,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具实申报缴费月数和补贴月数。下面小编为您介绍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持身份证
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需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的4.9%和9%两种,一经选择,不能变更。按9%费率缴费的建立个人账户,按4.9%费率缴费的不建立个人账户。在办理退休手续后,按9%费率缴的不再缴费,但个人账户继续按照本人退休工资的3.5%返还,46周岁及以上按3.2%返还,46周岁以下按2.8%返还;按4.9%费率参保的,因不建立个人账户,故退休前后不返还,但其他待遇
一、所需资料(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一式两份)。(二)申请人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开立的通存通兑个人活期存折首页复印件。(三)《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一式两份)。(四)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二、办理程序(一)申请人向我局递交申报材料,保险关系部(我局三楼服务大厅)经办人员当场对资料和申请
1、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办理程序(一)申请人向我局递交申报材料,保险关系部(我局三楼服务大厅)经办人员当场对资料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二)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备存,另一份交申请人签名确认后由我局备存。(三)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2、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其他事项:(一)灵活就业人员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在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80-300%为基数计算缴费,缴费比例为20%,其中8%部分入个人账户,12%部分入社会统筹基金。累计缴费15年,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计算方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养老金的计算与职工一样,要根据本人的养老保险缴费年、个人帐户余额、办理退休时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进行计算。以当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没有年龄限制的,只要缴纳年限满15年在退休时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退休时未满15年的,可以补缴至15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
了解到:自2018年1月1日起,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按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其中,对暂不具备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单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独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期间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今后不得补缴。非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一年后,申请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不受集中办理期的
没有固定的工作、失业或再就业的人属于灵活就业人,社会保险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仍然可以参加养老保险,那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灵活就业人员具体指哪些人?下面由的小编在...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一、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怎样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
退休年龄到了社保还没满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1、如果到达退休年龄时个人缴费年限即将到达15年,无疑应选择继续缴费。2、如果缴费年限离比较短,则要考虑自身的健康状况,性别等情况进行判断是否继续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属于企业养老保险,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15年处理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后的领取金额: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养老保险可以一次性补交15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交费年限累计未满15年的,无论何时参保,都可以一次性补交15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一、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条件1、凡户籍在各县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凡户籍在各区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政策1、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筹结合”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一、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传统主流的就业方式。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包括: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
一、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具体形式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
一、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仍为五个档,其中:1.社平工资60%档的年缴费基数为28224元,年缴费金额为5644.8元;2.社平工资70%档的年缴费基数为32928元,年缴费金额为6585.6元;3.社平工资80%档的年缴费基数为37632元,年缴费金额为7526.4元;4.社平工资90%档的缴费基数为42336元,年缴费金额为8467.2元;5.社平工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