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贵州省教师陪产假规定

问题描述

贵州省教师陪产假规定
1个回答

贵州省教师陪产假规定具体如下;晚婚晚育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