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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工地意外死亡了工地安全事故死亡一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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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工地意外死亡了工地安全事故死亡一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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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能够及时赔偿及时上报,说明工地负责人与工地安全员对事故还是负责的,对事故安全员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一般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没有及时上报,逃避责任,引起严重后果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3、死亡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30万元至6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量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5、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种《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可增加三个月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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