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1、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由国家划拨提供,普通商品房的用地以出让方式提供。划拨土地无使用年限限制,但国家可无偿征用。
出让土地的使用期限最长为70年,国家可以征收但应当给予补偿;
2、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房或者由购买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可提请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处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普通商品房则无销售对象的限制;
3、经济适用住房一般为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
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补交差价。
普通商品房无面积限制;
4、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有条件的地区可发放住房补贴。但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且住房面积已经达到标准的职工,不得再享受住房补贴。
购买普通商品房的职工仍可按国家规定享受住房补贴;
5、一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必须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后,方可再次申请。
凡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购买普通商品房则不受数量限制,也不影响其参加集资、合作建房;
6、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并与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与同一区域内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保持合理差价。
开发商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利润不得超过其开发成本的3%。普通商品房的售价也受国家管理,但其不受利润不得超过其开发成本的3%的限制,可根据市场供求来决定售价;
7、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
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并且出售时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普通商品房的二次出售不受上述限制,完全由业主根据市场行情自行决定,也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
8、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向政府补缴收益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普通商品房的出租无需向政府补缴收益,只需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程序
(一)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以下简称申购表)。
(二)申请: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购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购表和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受理申请。
(三)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户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申请人及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调查核实后将申请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申请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书面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各区国土房管分局。
(四)复核:各区国土房管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本办法规定复核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依照附件2执行),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
(五)批准和公示:市房改办住建办将经复核符合申购资格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地址、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或人均建筑面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和方式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书面向市房改办住建办提出。
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批准申请人取得购房资格并公告,同时向申请人发放准购证明。
申请人可按照准购证明记载的核准面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六)轮候: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按照《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退出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七)配售通知:市房改办住建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八)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选择购房的,申请人可挑选住房3次。申请人选定住房后,应当即时签署《选房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
申请人拒绝选房的,或经3次选择不能选定住房的,或已签署《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的,或取得房号后放弃购房的,视同放弃本次购买资格;放弃购买资格的,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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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有何区别经济适用房是国家实行土地无偿划拨,减免大市政配套税费,面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而建设、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如下:一、定价原则不同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定价,而商品房的价格则由市场决定。经济适用房的最终售价与市场上同地段、同档次的商品房相比,价格要相对便宜许多。这是因为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是广大中低收入者,它实际上是国家推出的具有半福利性质的住房,所以确定经济
很多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朋友都会想要申请经济适用房,由于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房屋,为的就是适应低收入家庭购房需求,所以经济适用房在价格上有很大的优惠,那么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有哪些区别您知道吗?1、两者的建设目的不同商品房是我们经常见到的房屋,也是房屋交易市场中主要的一种房屋,商品房的建设目的是为了赚取利益,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土地进行开发,并且建设房屋,进行上市出售的房子,但是经济适用房却并
迁房有房产证,回迁房就象商品房一样可以流通买卖。第二、回迁房没有房产证,那就属于小产权房,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
(一)商品房商品房拥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包括四个部分:房屋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拥有全部的这四项权利,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由的转让、出租或赠与,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限制和干涉,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购买人除税费外不需要交其他的费用。(二)经济适用房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的规定:
关于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1、土地来源的区别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2、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
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这是与商品房明显不同的。商品房的购房人拥有的是“全部产权”。具体的规定:中国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
一、土地性质不同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一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二、法律适用不同房屋拆迁适用于《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而对于棚改区,因为其属于国有土地,所以适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三、补偿标准不同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了改造城镇内的危旧住房推出的一项工程,补偿的费用通常比较低;而商
法律分析回迁房与商品房具有以下区别与不同:1、房屋价格不同。回迁房的房屋价格便宜。而普通商品房受到市场影响较大,价格相内比较高容;2、房屋权利不同。符合限售条件的商品房可以随时上市。无完整产权或只有回迁合同的回迁房无法进行立即上市,也无法进行抵押贷款。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
1 、还完抵押款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首先经济适用房必须把抵押贷款还完,也就是您如果是当时贷款买的房,就去银行提前还下款 。确定房子已满五年,看契税,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转不了商品房的。2、 下户口必须要过下户,条件是过到非本人名字下,(同一户口不允许过户)也就是不能过给结了婚的爱人、孩子等。如果已单立户的可以过给父母,或者过给岳父、岳母、或者亲戚都是可以的。3、 交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必须
1、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主要区别在于土地性质不同,都是国有土地,经适房是划拨地,商品房是出让地。2、划拨地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而且经适房在报批时有的税费享受优惠,所以经适房成本低,价格也由物价核定,商品房则是市场价格。
1、房屋价格不同:回迁房的房屋价格便宜。而普通商品房受到市场影响较大,价格相比较高。2、房屋权利不同:符合限售条件的商品房可以随时上市。无完整产权或只有回迁合同的回迁房无法进行立即上市,也无法进行抵押贷款。3、买卖关系不同:商品房的房屋价格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回迁房的购买基础则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一、父亲去世后房子不过户会怎样父母过世后的房产可以一直不过户,但存在坏处,如:1.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款。2.不能买卖,继承人只有继承房产并且办理变更登记以后,才能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才可以买卖。3.纠纷隐患。继承人之间可能产生纠纷二、房产过户准备资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
1 、还完抵押款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首先经济适用房必须把抵押贷款还完,也就是您如果是当时贷款买的房,就去银行提前还下款 。确定房子已满五年,看契税,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转不了商品房的。2、 下户口必须要过下户,条件是过到非本人名字下,(同一户口不允许过户)也就是不能过给结了婚的爱人、孩子等。如果已单立户的可以过给父母,或者过给岳父、岳母、或者亲戚都是可以的。3、 交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必须
经济适用房还在按揭可转商品房吗?1、首先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必须把抵押贷款还完,也就是您如果是当时贷款买的房,就去银行提前还下款。2、确定您的房子已满五年,看契税发票,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转不了商品房的。3、必须要过下户,条件是过到非本人名字下,(同一户口不允许过户)也就是不能过给结了婚的爱人,孩子等,如果已单立户的可以过给父母,或者过给岳父,岳母,或者亲戚,都是可以的。4、必须交一个综合地价款,(
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区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都是政府保障性住房,但区别很大。1、保障对象不同。经适房是中低收入家庭,廉租房是低保户。2、保障方式不同。经适房是微利出售,廉租房是廉价出租。3、保障标准不同。经适房面积一般在60--80平米,最多可在90平米。廉租房面积必须在50平米以内。经适房通常是毛坯房出售,廉租房必须已装修可入住。还有很多相关政策不同,比如经适房一般五年后可以上市交易,而有的地方廉租
首先要区分是单位公房还是个人有产权的产权房。产权属于单位的单位公房,个人是没有房产证的。公房出售的福利房,此类房是能够取得房产证的。因此单位福利房到底有没有房产证,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 、还完抵押款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首先经济适用房必须把抵押贷款还完,也就是您如果是当时贷款买的房,就去银行提前还下款 。确定房子已满五年,看契税,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转不了商品房的。2、 下户口必须要过下户,条件是过到非本人名字下,(同一户口不允许过户)也就是不能过给结了婚的爱人、孩子等。如果已单立户的可以过给父母,或者过给岳父、岳母、或者亲戚都是可以的。3、 交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必须
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有区别吗1、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2、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
一、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区别1、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划拨而非转让,所以说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时候是没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没有房产证;2、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套型一般都是国家严格的规定;3、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规定,也就是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居住面积必须达到当地的相应标准;4、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要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商是不能随意定价和调价;5、经济适用房不同地区在房屋转让中有不同规定,
房改房与商品房有什么样的区别一、从概念上看所谓“房改房”(又叫已购公房):是指已享受了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房。它是指职工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等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已建的公有住房。所谓“商品房”: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