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合同法规定,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所以,即使劳动者、用人单位双方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也是无效的,此时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赔偿未缴纳社保的损失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但是劳动者以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诉求经济补偿金是无法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支持的。
工伤保险程序
一、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二、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三、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工伤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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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仍有权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完全由公司负担,那么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不用担心,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当然你要是不放心,也可以按照下面的规定去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其为你补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1、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单位为员工办理生育保险;3、员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等方法来维权。
一、单位没交工伤保险索赔方法是什么1、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赔:(1)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一致的,签订赔偿协议书,由用人单位按协议书赔偿;(2)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经工伤赔偿;(3)劳动者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工伤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条二、企
单位没交工伤保险不是认定工伤的条件,员工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患职业病的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
1、公司不给交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需要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单位没给交工伤保险怎么办?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具体条款如下: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职工没交工伤保险受工伤怎么办?发生工伤的由工伤基金先行支付,后工伤基金向用人单位追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
单位未交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怎么办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没有为职工缴付工伤保险费。违反了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因而,必须全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为了一己之私而不给职工购买或不全额购买工伤保险,那要是职工因工受伤了该怎么办呢?相信这是很多劳动者都想咨询的问题,并且是最关心的问题。下面,律师365小编就来为大家具体介
法律分析:单位不给缴纳职业年金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申请劳动仲裁。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随工作变动而转移,退休后,可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很多工作其实危险性很高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按照规定给员工们购买社保的,但是有些单位当劳动者受伤之后,却没有钱赔偿,那么单位没钱工伤赔偿怎么办?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单位没钱工伤赔偿怎么办 单位未足额参保致劳动者遭受工伤保险待遇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用人单位未足额购买工伤保险导致劳动者享受到的工伤待遇低于应当享受的标准,劳动者能否起诉用
1.这是不合法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2.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依法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员工患病后,因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原则上将判令用人单位赔偿员工所遭受的损失,即判令用人单位按当地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赔偿员工损失。建议你及时提起仲裁。
1.这是不合法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2.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依法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员工患病后,因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原则上将判令用人单位赔偿员工所遭受的损失,即判令用人单位按当地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赔偿员工损失。建议你及时提起仲裁。
1.这是不合法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2.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依法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员工患病后,因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原则上将判令用人单位赔偿员工所遭受的损失,即判令用人单位按当地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赔偿员工损失。建议你及时提起仲裁。
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本市的有关政策规定,2011年7月1日起,从业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规定追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本单位职工投保工伤保险,建议工伤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先咨询律师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具体条款如下: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相关知识:哪些
1.这是不合法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2.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依法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导致员工患病后,因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原则上将判令用人单位赔偿员工所遭受的损失,即判令用人单位按当地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赔偿员工损失。建议你及时提起仲裁。
单位没交失业金不缴纳失业保险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要求补缴社保,并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因为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因此影响到劳动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
转过去就可以。医保转移流程:1. 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2. 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问:单位没给交医疗保险退休后能补办职工医保吗?上世纪80年代初,我在一家企业上班,1997年,我买断工龄离开单位,之前单位给我们上了养老保险,我离开单位后就自己一直续交养老保险。听同事说单位没有给我们员工上医疗保险,但那时候我还不太明白保险是怎么回事,也没当回事。今年,我去办退休时,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说我确实没有医疗保险。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我现在还能不能补交医保了?如果不能补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单位未交社保,发生工伤的由工伤基金先行支付,后工伤基金向用人单位追偿。《社会保障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