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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及领取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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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及领取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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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杭州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在杭州市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杭州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2019年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如下: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余杭区,萧山区,富阳区为第一档2010元,临安,桐庐,建德,淳安为第三档1660元。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三、杭州失业保险领取材料

1、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用人单位聘用劳动合同;

3、档案托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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