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侄子女也享有继承权。但是有三个前提条件:
一、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已经全部去世,也就是父母、配偶、子女均已经不在了;
二、第二顺位继承人中的兄弟姊妹中,也有已经去世的;
三、这些去世的兄弟姊妹的子女,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也就是说新《民法典》将代位继承范围,由第一顺位继承人扩大到第二顺位继承人,因此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也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去世子女一般都有继承权,父母去世,其子女自然是作为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且不能恢复的,那么就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1、宅基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因为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房屋才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儿子也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2、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村居民只有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能单独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是,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3、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城市户口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
关于请问一下关于单位集资房有没有继承权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如果购买了单位的集资房,那么要先看看购买的房屋是不是有全部产权的,如果是得到了全部产权的,那么当然可以继承了;而如果是没有全部产权的话,那么一般只能用于居住跟使用,但是不能对其处分,想要过户的话必须有全部产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
一,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再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要双方是真的亲子关系,就算户口不在父母名下也是能有继承权的。如果户口不在父母的名下,想要继承权需要提供父子关系的有效证明,有的地方还需要亲子鉴定,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请求法院判定。一般来说,只要亲子鉴定是真的亲关系,都是可以找回继承权的。但如果父母另有遗嘱,那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
法律分析:低保的申请跟是否结婚并无直接关系。只要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的就可以申请低保。以前申请了低保,条件依然满足的,低保也不会取消。国家是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
农村非农业户口的新政策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三条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
是的。 申请独生子女护理假需要满足2个条件:1、独生子女,2、父母一方住院期间,未住院不可以。护理假一年内可以分多次请休,累计不超过20天。 中国多地立法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福建、湖北、黑龙江、广西、海南、重庆六个省区市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法规中规定了独生子女护理假。2018年7月25日,法律依据:《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草案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年累计
一、养子没办收养手续有没有继承权 养子可以有继承权 养子如果履行的赡养义务而且是合法的养子,那么是有继承权的。《民法典》规定: 1、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
1、一般情况下,孙子是没有继承祖父母遗产的权利的,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但是其父亲先于爷爷去世的,其孙子可以作为父亲的代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可以继承其父亲继承的遗产份额。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通常情况下,遗产法定继承时女婿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在下列情况下,女婿可以获得遗产继承权:1、岳父母留有遗嘱,写明让女婿继承部分遗产。2、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去世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1、女婿一般情况下没有遗产继承权,但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相关的遗产。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3、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公婆财产儿媳妇有没有继承权,主要存在以下情形:1、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2、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也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3、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或其他未分配财产
女儿死了女婿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作为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农村宅基地女儿没有继承权,因为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房屋可以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非本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
一、儿子死在爸妈前面,其子女有没有继承权1、儿子死在爸妈前面其子女是有继承权的,可以代位继承。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二、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快递员有义务送货上门。相关法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也就是说,快递员必须送货上门,否则属于违规。【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