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法规期限的限制。
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法规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法规执行。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2011年第588号)文件规定,此条款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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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二条法规,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5号)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重新修订颁布后,《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及《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部分内容已不适用。
为加强印花税的征收管理,依法处理印花税有关违章行为,根据《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对印花税的违章处罚适用条款明确如下:
印花税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或者已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画销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
二、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处罚规定。
三、伪造印花税票的,适用《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的处罚规定。
四、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款的,视其违章性质,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或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的,同时撤销其汇缴许可证。
五、纳税人违反以下规定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的处罚规定:
(一)违反《印花税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将已贴印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
(二)违反《印花税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一年”。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评估期确定纳税人存在未缴或少缴税款的,但不具有偷税等违法行为,需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由主管税务所负责组织入库。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罚款,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对于你提出的“印花税未交如何处罚”问题,印花税没有缴纳的,一般情况下会处几倍的罚款的,不过印花税本身涉及的金额就不多,除非是比较大的项目的,印花税在广告这样的是不会收取的,不过绝大部分都有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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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零申报并且迟交,则无需缴纳滞纳金。罚款由税务机关酌情决定的,可以处以罚款,并根据情节轻重确定罚款金额,分为2000元以上、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上。接下来,的小编将为您介绍税务未申报如何处罚的相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一、税务未申报如何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营业执照不需要年度审验,每年上报一次即可,若是三年没有上报的,应当补报。法律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企业搬迁地址未变更,如果被稽查,将会被列入“公司注册地址异常名录”,从而导致公司出现经营异常。为了帮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以识,接下来,的小编将会针对性地为您介绍企业搬迁地址未变更如何处罚的相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一、企业搬迁地址未变更如何处罚 没有经过核准,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的,根据主体类型不同,分别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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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断一个月未交,怎么办?可以继续补缴一个月的社保。一个月不交医保,个人账户不会清零,但是公共账户会重新计算!也就是最高报销金额会重新计算。连续交满(中途没有作废)当地规定的年限就可以在退休后不交钱继续享受医保了。因此少缴一个月而不补上应该是可以的,但连续三个月不缴就要重新办理。生育保险的享受必须是生育前12个月连续缴费,断了不能补交生育保险费。若不连续,则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报销。您可以咨询一下
驾驶证未年检如何处罚关于汽车的检验是必须要的,如果没有进行检验的话是属于违法行要,要受到交规的处罚的。那么如果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怎么处罚呢?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被强制报废。刘某驾驶的机动车如果在接下来的3个月仍无法通过检验,将会被强制报废。据介绍,《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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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逾期年检车辆在没有年检之前不能上路。2、如果逾期年检车辆没有年检就开上路,需要处以扣三分,罚200元的惩罚。3、逾期年检车辆没年检就开上路,遇到交通事故责任由个人承担,保险公司不会支付赔偿。4、逾期年检车辆开上路均算为非法驾驶,需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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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保拖欠一年未交怎么办?跟用人单位协商让其补交欠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走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
由工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不同的企业类型适用不同的查处依据。具体为:(一)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企业住所醒目位置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三)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未将营业执
未取得竣工备案交房该如何处罚建设单位将取得竣工备案后交付房屋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