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的义务: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有下列权利:
1、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独立董事的义务: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有下列权利:1、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
材料:1、申请执行书。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流程:(1)申请。(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5)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
独立董事的作用是:1、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2、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3、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法律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一、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二)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
物业公司的职责和义务:依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其职责和义务是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增值税是采用比例税率,按照一定的比例征收。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三档:(一)基本税率(1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降低税率适用范围和销售个别旧货适用低税率外,税率一律为17%。(二)低税率(1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按低税率计征增值税,低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
合伙中的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举个例子,甲乙两人合伙开了一家企业,约定如果出现债务的话每人承担一半,可是真正出现债务的时候,乙却完全没有能力承担应该由其承担的债务,这时候,甲就必须承担所有的债务,甲的责任就是无限连带责任。
1、房产评估是采取房产价格评估的市场比较法,通过对同一楼盘在售房源的挂牌价格以及同类型楼盘的近期实际成交价格进行专业处理,换算出某楼盘的平均单价并结合待评估房屋的实际情况计算出该房屋相对科学合理的市场参考价,包括以过户指导价评估、以网签价评估、以合同价(最终成交价)评估。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
独立董事义务 (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该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
独立董事享有下列职责和权利:1、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
经济性裁员的条件是: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序是: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
关于森林防火的治安处罚条例如下,《森林防火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中关于罚款的规定: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
1、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用的标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最多不超过5000元。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
一、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及权利有: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2、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3、决定聘请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有权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选聘、续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4、审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通常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物业管理企业据此提出测算依据和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予以确定。5、审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5、法定代表人的
公司监事人的权利具体如下: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规定,对董
破坏生产经营罪立案标准如下:(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主次责任划分标准如下: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
主要区别是:1、付款责任人不同。上公司户,应由公司支付购车款。上个人户,通常应由个人支付购车款。2、财产归属不同:上公司户,该车将成为公司法人财产,上个人户,该车将成为私人财产。3、对债权人的影响不同:如果该车属于公司法人财产,那么,公司对外债务的债权人,可依法申请对该财产予以保全或执行。如果该车属于个人财产,那么,通常情况下,公司债务的债权人不能申请对该财产进行保全或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董事长的职责和权限是:1、召集和支持股东会会议,推进会议的进程;2、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4、对公司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