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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别人钱,名下有个没有还完贷款的车,能法院能执行吗

问题描述

我欠别人钱,名下有个没有还完贷款的车,能法院能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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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执行有贷款的车。对于被执行人合法购买的车辆,法院在执行时可以依法对该车辆实施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只是在拍卖所得款中,应该先偿还车贷,然后余额才可以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款交给申请执行人。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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