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信被执行人就是不执行如何处理
依据法律的规定,被执行有能力而不执行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而被执行人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仍然不执行的,法院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第二条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起诉书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徐鼓检诉刑诉〔2017〕36号
被告人陈某某,男,1965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8271965********,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山东省鱼台县**镇**路**室。
被告人陈某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16年6月14日被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区分局刑事拘留,2016年6月28日被该分局取保候审,2016年10月14日经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同日由该分局执行取保候审。
本案由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陈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16年10月1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2016年10月14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院于2016年11月25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6年12月25日再次报送审查起诉。
因案情复杂,本院分别于2016年11月10日、2017年1月24日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1年9月30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徐-民终字第2166号判决书判决刘某某、陈某某向王某某、赵某某赔偿费用合计259961.45元。
若未在指定履行期间内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告人陈某某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2016年6月15日,被告人陈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6年6月28日,陈某某家人向法院账户汇款26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送达回证、银行交易明细、车辆查询记录等书证;
2.证人王某某、董某某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陈某某的供述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王*
2017年2月9日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失信被执行人就是不执行如何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法律的规定,被执行有能力而不执行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而被执行人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仍然不执行的,法院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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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如何处理 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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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现在执行很难,执行员的压力也很大,尽量沟通吧)。(2)你己也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3)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你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2的规定,向上级法院反映:“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的执行案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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