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矿山井下作业;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五)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七)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八)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二)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女职工是受我国劳动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之一,企业要在女职工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等方面作出特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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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营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是什么1、私营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是:年满五十周岁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如果是劳动者发生工伤的情形的时候,是需要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3、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女职工哺乳期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26条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2、《劳动法》第2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第63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
劳动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1990]2号 第一条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为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及其子女的正常发育和成长,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三条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矿山井下作业; 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人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建筑业脚子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
禁忌劳动范围一直是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重点,这对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及其后代的健康、提高我国出生人口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冷水作
劳动监察大队管辖受理投诉的范围是什么一、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二、举报投诉可分为保护权益举报和检举揭发举报:1、保护权益举报是指举报人认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申请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保护的行为;2、检举揭发举报是指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向劳动保障部门检举揭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三、符合下列条件
禁忌劳动范围一直是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重点,这对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及其后代的健康、提高我国出生人口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冷水作
劳动争议的范围是什么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
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职工办理退休的条件:1、退休条件是法定的,职工未到达退休年龄的,不能办理退休。2、用人单位在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在单位工作时间超过十五年的,如无特殊情况(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违法犯罪等),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自动顺延至劳动者退休时。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情形如下:(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
医保二次报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的人群; 2、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超过起付线; 3、需要准备大量的单据,比如缴费发票、开药底方、检查单和治疗单等; 4、医保目录内的项目,目录外的药品和治疗、检查项目不能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
办理病退需要下列手续:与单位协商一致,及时完成工作交接;由单位出具病退的证明书;由单位依法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以及依法申请领取退休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
车损险不能理赔的范围是什么车损险不能办理理赔的范围一般包括:1、车上责任险;2、全车盗抢险;3、玻璃单独破碎险;4、车辆停驶损失险;5、自燃损失险;6、不计免赔特约险;7、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8、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9、驾驶人违法驾驶等。车损险不能理赔的范围是什么的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条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从事机动车交通事
摘取节育环医保报销吗?答:一般来说去当地计划生育服务站,就可以取环,并且是不要钱的。当然,是正常的取环产生的费用可以用医保报销的。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一般在70%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医保报销的范围是什么?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
一、企业职工办理病退的条件是什么 职工因病退休(职)鉴定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保留企业职工身份的参保人员;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其中因病退职鉴定不受年龄限制);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以其以上,实行建立个人帐户制度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职工; (4)鉴定时必须是在医疗期满或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
一、企业破产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法律规定 1、国务院令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第2款之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范围。 2、国发[1998]44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的范围是什么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包括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在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的一审案件,以及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故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应限定于性质严重或涉及对外关系的案件。根据《民事诉
意外险所能保障的范围:1.一般意外身故或伤残: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且自该意外发生之日起的180天内,以该意外为直接原因而身故或残疾;2.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为意外而发生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可予以报销;3.意外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因为意外而住院,保险公司每天可给付一笔津贴,不过有最高给付天数的限制;4.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一般包括航空、轮船、非营运车、高铁、火车以及其他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伤残;5.住院医疗
职工医保政策: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办法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统筹支付比例: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
一、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三、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
刑事诉讼委托人的范围是什么在刑事案件中可以委托律师的人主要包括:(一)、刑事辩护: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5、人民法院的指定。(二)、刑事代理:什么人可以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