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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提前返岗,可以主张双份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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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提前返岗,可以主张双份工资吗?
1个回答

一、工伤职工提前返岗,可以主张双份工资吗?

不可以。劳动者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前提是因工伤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休息。若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已回单位上班,这说明劳动者已经不符合享受停工留薪期的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赔偿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

1、律师介入工伤案件的好处在于律师更清楚工伤处理的流程,知道什么样的情况应该怎么样的赔偿,并判断单位的赔偿是否合理。

同时,律师(工伤律师)知道案件办理的一些技巧和方法,律师介入,除了可缩短赔偿时间外,还可以提高赔偿数额,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不少单位是没有给职工购买保险的,但事实上依法是应该购买的,为了让自己不赔偿或是少赔偿,单位会跟员工私了,例如许诺一定数额的金钱,但永远不会太多,很多基本上就是医疗费、误工费,而依法所可能产生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都是提都不提,但这些项目数额多可达数万元以上。

对于单位不购买保险的情况,职工应当让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三、职工工伤待遇包括什么?

职工工伤待遇包括医疗公司待遇,例如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的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也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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