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军人转业后离婚军产房如何分配

问题描述

军人转业后离婚军产房如何分配
1个回答

一、军人转业后离婚军产房如何分配

因军产房当事人只有居住权,不能购买,也不能置换或上市交易,若婚姻关系解除,基于军人配偶身份共同居住的当事人无权主张居住权。

首先,营房不具备福利分房的性质,也不具备一般公有住房所具有的价值属性。因此,军人配偶也无法主张折价补偿。如果确实存在无其它住房,又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在符合《婚姻法》第42条所规定的属于离婚时“生活困难的”情形下,有权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权利,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次,对分配给军人使用的非营区里的军产房的处理。这种房子可以比照承租公房进行处理。在军婚家庭中,对于非军人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参照公房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一般法院会考虑房屋来源及其它具体因素,更倾向判军人一方享有使用权。如果该军产房分给军人使用的话,可以判决拥有使用权的军人方对非军人方就使用权作价补偿,使用权的价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由法院酌情判定,一方也可以就使用权价值申请法院进行评估。

二、离婚财产分割

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部队里面的军产房一般来说的话只有居住权,不能进行购买的,所以说不能够上市交易或者置换,如果说现在婚姻关系解除,现在的话一般可以一个人进行租赁,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