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盲目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刑辩律师接受委托后,一般家属都迫切希望当事人能从轻处罚,甚至认为根本不是犯罪,会向刑辩律师要求申请取保候审。接受委托后,尽可能完成客户的要求是律师的准则,但并不是所有案件的当事人都适合取保候审,有些重大案件明显不适合取保候审的,若盲目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会影响办案部门承办人对你的专业水平印象,甚至会间接影响你提出的其他法律意见。
比如在一宗诈骗罪案件中,全案的涉案金额高达上千万元,涉案犯罪嫌疑人一人直接实施的诈骗行为就高达400余万元,该犯罪嫌疑人判处的刑期可能超过十年,但辩护律师却一遍遍要求取保候审,不仅增加了检察机关的工作,更是降低了辩护律师自身的专业形象。
2、引导当事人翻供
笔者发现在部分案件中,当事人在侦查阶段一开始稳定认罪的,案件事实清楚,其他证据也充分,但经过律师会见后当事人供述突然改变了。
一些刑辩律师在会见过程中,有意无意引导当事人的供述,使其改变原来的供述,这样不仅仅会降低取保候审成功率,甚至会影响认定其自首、坦白的情节,严重损害当事人的权益。
对于刑辩律师来说,也会影响个人职业生涯,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触犯刑法。
比如,在一宗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当事人到案后的第一份、第二份笔录均供述委托过辅料加工厂生产相关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零配件,根据案件其他相关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由于当事人属于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有认定自首的可能。但从第三次笔录开始,当事人突然翻供称不认识辅料加工厂老板,也从未委托加工生产。
而这个前后口供大转变期间,辩护律师首次会见了当事人。最终,经法院审理仍然认定了当事人构成犯罪,也取消了对当事人自首的认定。
3、颠倒黑白,无中生有
刑辩律师在提交申请和辩护意见时,在法律层次可以有不同的认识,可以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发表对当事人有利的观点。但切忌不要在事实层次颠倒黑白,比如监控明明已经清楚拍摄到犯罪行为,还对此行为进行无谓辩护,强说不是犯罪行为,这种辩护是没有任何收益的。
而基于这样颠倒黑白的辩护思路而申请取保候审,结果也可想而知了。
律师解答检察院不批捕,办取保候审的原因如下:1、这只是一个程序要求,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是因为认为是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不批捕是因为证据不足。2、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构成犯罪,可以防止因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导致的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
1、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程序。 2、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1)取保候审的情形: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①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离开指定居住的市、县。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③不得
那么对于其中检察院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呢?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第一,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决定取保候审后,由办案人员填写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通知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由承办人员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保证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告知其各自应当遵守的规定及承担的义务,违反
专业分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取保候审有哪些法律规定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受害人无法反对取保候审,只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律师解答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在取保候审期间,人民法院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
一、取保候审是否留下污点 取保候审的意思就是先不对嫌疑人进行羁押,在审判后,再依判决进行处罚,如果法院判你无罪的话不会有污点,但是一般的情况下,只要进入检控环节,定罪的可能性较大,污点难除。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是没事了,因为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此时侦查机关没有找到足够证据来认定嫌疑人参与犯罪的事实。解除取保候审不会留有案底,因为解除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意味着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所以此时不会留有案底。 一、解除取保候审决定是不是就没事了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是没事了,但如果公安机关找到了新证据,还是会被起诉的。 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没有足够的证
解除取保候审后不是彻底没事了。因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解除取保候审的,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日后公安机关找到了新证据,还是会被起诉的。法律依据:解除取保候审后不是彻底没事了。因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解除取保候审的,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解除取保候审说明立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定犯罪嫌疑人
1、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案底,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同时,即使没有判决被拘留就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同样会记入档案里。2、由于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此时还不能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犯罪事实,因此还不能对其定罪处罚,也就不会留有案底。
取保候审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对你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说明你有犯罪嫌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社会危害性小。程序还要往下走,最后法院审理判决,根据你的事实及犯罪情节对你量刑。但一般比较轻,不出意外可能判缓刑。但在你的档案了回被记录下来,将来出国、参军等会有影响,但不会影响你的生活。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
你好,我找到的检察院不予批捕取保候审的内容解答是1、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的,只能证明检察院认为没有逮捕的必要,不需要逮捕。与是否会被关押,收监,没有必然的联系。 2、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没有社会危险性的,都可以不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的,经法院判决后,可能会被判处实刑(收监执行),也可能会被判处缓刑或者其他不需要关押的刑罚,(如罚金、管制)。 3、检察院不
1、保释制度具有重要的权利保障功能。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羁押固然有利于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但同时也要看到羁押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手段,它会造成对人权的严重侵害,因而是一种极具危险性的制度。2、保释制度的另一优点在于对国家资源的节约。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看管,要求有大量的人力物力作为保证,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把有限的办案经费大量投入到看守所的建设上,并不是一个最优的资金配置选
不管是在公安局办理还是在检察院办理取保候审,其执行机关都是公安机关。案子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批准。案子移交到检察机关,由检察院机关批准。不管在哪个机关办理,其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一样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七十九条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
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程序 1、
你好,关于你提出的公安局取保候审和检察院取保候审的区别问题是这样的,案子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批准。案子移交到检察机关,由检察院机关批准。不管在哪个机关办理,其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一样的。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相比,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更为严重。监视居住需要当事人在居所内执行,监视居住要随时受到监视,不能离开住所。取保候审比较自由,只要不离开当地,就可以随意行动。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它申请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律师但监视居住不可申请,需要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决定。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定: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