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农户有宅基地安置,而非农户没有。 仅就拆迁而言,那么户籍问题的补偿是要看你那边项目的安置补偿方式的,如果拆迁补偿以房屋及宅基地面积为计算标准那么,户口及户籍人数没有意义;
如果是按户籍人数补偿那么将直接影响补偿款数目,一般情况下以第一种情况居多。 另外,拆迁时户籍人口还有一点作用,就是当你家人口数量多,而面积小的话,那么安置补偿还迁房时,总安置面积应该大于户籍人口数*当地最低住宅保障标准的面积,小于的话一般会给一些优惠,将安置面积加大。
如涉及征地(耕地),那么要看你在农转非前,你名下有无村集体分的承包地,如果有,那么你转非后且没做退耕处理时,土地权益还在你名下或者家族名下。
如果无,那么征地时你没有补偿。以上就是关于拆迁分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的区别了。
首先带齐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调出曾用名登记记录。如果并未登记曾用名,可以查找当年使用曾用名求学,工作,生活等的资料进行证明。
1、户口本上没有写未婚,不是不能领取结婚证。只要当事人的实际婚姻状况是无配偶,即未婚、离婚或者丧偶,并且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没有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2、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
虽然没写交付日期,但一般来说都有个合理的交付期限,但2年多还没交付肯定是不合理不正常的,你现在起诉既可以要求交付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款。
您好!我是上海理本广治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专注于刑事、民事案件方面问题。问题回答:依据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法律建议。具体分析如下:不违法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建议来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1、判决书没有写明迟延履行利息的,当事人仍然可以在执行程序中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利息。2、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法定的。只要被告没有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即应当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书没有告知迟延履行利息的,当事人也有权要求支付。《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
你好,律师给出专业意见必须建立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您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具体说明一下,我会为您提供一对一的意见!——我们团队会尽最大努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户口本上的户主可以不是房主,这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法律也没有禁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一、离婚的话户口本上是写什么 离婚的话户口本上是写离异。一般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只有三种显示方式:未婚,已婚,离异。但是,户籍管理系统不会自动生成,需要当事人自己申报。 提醒,如果离婚后你想变更婚姻状况,带上本人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变更婚姻状况为“离异”;如果不去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状况将保留为“已婚”。离婚
借条没写利息的,法院会判只还本金,因为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
法院的裁判文书存在两个效力,一个是法律效力,一个是执行效力。 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一经生效(一审判决在超过上诉期后没有上诉的判决以及二审终审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除非被依法撤销。
借条中未约定利息,无论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或是自然人与法人之间借贷,人民法院对借期内利息的主张不予支持,但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一、《民法典》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第三编“合同”→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中,对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期限偿还借款的,明确规定应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二、司
欠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怎么办?欠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可以随时要求还款。借据无还款日期但借款合同是有效的,不能因为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就认定无效。借据是否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要看有没有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最后一次索要还款的日期至今有不有三年,如果超过三年,则表明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但如果债务人主动还款是有效力的。其中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中断事由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的时间内有不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欠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
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 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可以随时要求还款,在要求还款被拒绝时起算诉讼时效,从这时起3年内再未主张过权利那就过了诉讼时效,也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当然主张权利的方式可以是不间断的要求偿还借款,并不一定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
【法律意见】一、个人身份证;二、户口本;三、过去使用过的曾用名的有关证件,如毕业证、学生证等。四、填写更名(曾用名)申请表。用名证明在你的当地派出所应该能开,正常工作日,到派出所去,走正常程序就可以了。不知道怎么做就直接问里面的工作证明。但最好是能带上户口本、身份证什么的。 必要的话可能会叫你到街道办事处去开个证明。每个地方可能要求会不一样,但是是能开到的。当然你也可以先打电话给当地派出所问好,免
你好,拿着离婚证和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找户籍员更改,操作很简单。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曾用名原则上只允许更改一次,根据《户口管理规范》可知,未满十八周岁公民,其监护人经协商一致可以申请一次姓名变更登记。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姓名变更登记的,没有正当理由的,原则上不予办理;有正当理由,以一次为限。”
这种情况有两种原因:1、户口上添加曾用名必须符合当地派出所规定的条件,派出所不给你增加曾用名说明你不符合条件规定。按规定添加曾用名必须带有关证件,证明手续去派出所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才可以添加,所以派出所不给你添加曾用名说明你不符合条件规定。2、公安部门应当依照法律程序积极办理,并有义务就案情的情况向当事人说明(除法律规定保密内容),如有意搁置和拖延案件办理的,当事人有权利向上级部门和检察机关投诉和
一、劳动合同上没有写工资数额合理吗1、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明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没有工资的合同,等同于无效合同,将来如果再有劳动纠纷,你是难以维权的。2、所以建议你和公司协商,补齐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条款,或者订立附加合同补充清楚。二、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你应收集存在劳动关在系的证据,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还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会保险劳动保险金。单位违规辞退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