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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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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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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泉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泉州公积金租房办理材料

①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提供租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无房证明

③租住房屋的有效证明材料(所租房屋的所有权证、经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经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以上三项材料任选其一)

④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房租完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⑥申请人银行储蓄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⑦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合法关系证明原件

提取额度:不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租房提取额度,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申请人名下的个人银行账户。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的法律依据及办理所需材料的内容了。希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具有参考价值,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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