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安徽省统计局《2013年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4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3114元。
二、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6285元。
三、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098元。
四、2013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5725元。
2013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7806元,与2012年的44601元相比,增加了3205元,同比名义增长7.2%,增幅回落6.1个百分点。
扣除物价因素,2013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4.7%。
分地区看,2013年平均工资排在前四位的是淮南、合肥、马鞍山、淮北,分别为58597元、54210元、53582元和52383元;年平均工资排在后四位是宿州、亳州、六安、安庆,分别为36596元、37979元、38624元和39328元。
同比名义增长率排在前四位的是蚌埠、阜阳、滁州、宣城,分别增长13.6%、11.5%、11.5%和11.5%;同比名义增长率排在后四位的是淮北、宿州、亳州、池州,分别增长-6.3%、0.1%、2.4%和2.9%。
表1: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地区 2013年 2012年 名义增长率 合计 47806 44601 7.2 合肥市 54210 49712 9 淮北市 52383 55925 -6.3 亳州市 37979 37082 2.4 宿州市 36596 36546 0.1 蚌埠市 42441 37348 13.6 阜阳市 39470 35390 11.5 淮南市 58597 54995 6.5 滁州市 45156 40491 11.5 六安市 38624 35062 10.2 马鞍山市 53582 49756 7.7 芜湖市 48496 46234 4.9 宣城市 48913 43872 11.5 铜陵市 49051 45361 8.1 池州市 42010 40829 2.9 安庆市 39328 36259 8.5 黄山市 43288 39427 9.8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2363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51倍;采矿业70893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48倍;金融业65920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38倍。
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24302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51%;住宿和餐饮业28560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6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2453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68%。
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98:1,比2012年的3.09:1差距有所缩小。行业 2013年 2012年 名义增长率 合计 47806 44601 7.2 农、林、牧、渔业 24302 22845 6.4 采矿业 70893 70568 0.5 制造业 43978 42393 3.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2363 55599 30.2 建筑业 44677 39920 11.9 批发和零售业 39263 34988 12.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7235 42787 10.4 住宿和餐饮业 28560 26406 8.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3755 47492 13.2 金融业 65920 59416 10.9 房地产业 46679 39354 18.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1054 36804 11.5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60816 51618 17.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2453 29700 9.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7074 35602 4.1 教育 46183 42258 9.3 卫生和社会工作 50908 44178 15.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2787 39138 9.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6164 43086 7.1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股份有限公司的年平均工资最高,为50285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05倍;其次为国有单位,为48683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02倍;第三位是股份合作单位,为48106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01倍。
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为其他内资单位,为36612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77%。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为准确反映行业用工情况,从2011年起,将在岗职工中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了单独统计。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在岗职工以外,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基本工资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
包括工龄工资(年功工资)。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础工资。
绩效工资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
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钱和各种资本性收益。
工资性津贴和补贴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就业人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
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上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
上述各种项目均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和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
其他工资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就业人员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执行。
湖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0年湖北省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相关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0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06元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22885元(地方暂无数据,此数据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14473元(地方暂无数据,此数据为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
2010年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1、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52元 2、江苏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153元 3、江苏农民人均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4元 4、江苏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804元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
2013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适用时间:2013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 (广西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专业律师李*军律师提供) 序号项目标准(元/年)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43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008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244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4878 3职工月平均工资3135 4
1、医疗费(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6)受
2023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2022年3月14日发布的《2021年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1月19日发布的《2022年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安徽省2023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更新如下:赔偿标准2022年全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2745元2022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5133元2022年
山西省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一、死亡赔偿金(60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最低5年)1、城镇:15647.7元×20年=312954元;2、农村:4736.3元×20年=94726元;二、残疾赔偿金(60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最低5年)1、城镇居民:一级伤残为13997元×20年=279940元;二级伤残为279940元×90%=251946元;三级伤残为279940元×80%=223
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根据2020辽宁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得出一下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037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50元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
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共同发布2014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新标准将自2014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序号 赔偿项目 标准(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农村居民人
一、《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 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第八条中“自治区相同或者 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 (一)农、林、牧、渔业:10151元 (二)采矿业:21577元 (三)制造业:15683元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33022元 (五)建筑业:13311元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2688元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
1、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40278元2、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 28506元3、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81529元4、农、林、牧、渔业 45443元5、采矿业 72176元6、制造业 65401元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6544元8、建筑业 69118元9、批发和零售业 59319元1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9956元11、住宿和
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的2021年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2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数据。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 43051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28438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88474元丧葬费 44237元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职工平均工资:1.
源自网络: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对相关标准的适用、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害的具体赔偿标准进行了明确,并且同时废止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交强险赔偿不分则不分项的规定,要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按过错责任确定赔偿比例。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贵州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辽宁省 2022 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的 2021年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22 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051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438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8474元丧葬费44237元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不包括丧葬费,该数据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辽宁省202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202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 (修订) 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的2020年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2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 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第八条中“自治区相同或者 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 (一)农、林、牧、渔业:10151元(二)采矿业:21577元(三)制造业:15683元(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33022元(五)建筑业:13311元(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2688元(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26139元(八)批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15603.31元; 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人):4608.47元; 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人):10955.46元; 四、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年/人):4536.82元; 五、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人):42493元。 附: 1、丧葬费:21246.50元; 2、死亡赔偿金:312066.
2013年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2012年山东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5755元;(70.56元/天) 二、2012年山东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5778元; 三、2012年山东省农民人均纯收入9446元;(25.88元/天) 四、2012年山东省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6776元; 五、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23日修订版)(法释〔2020〕17号修改的司法解释之一)(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
一、相关数据1、2021年度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40713元;2、2021年度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为24784元;3、2021年度陕西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996元;4、2021年度陕西省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2331元。二、相关赔偿项目1、陕西省统计局公布 2021年度陕西省城镇居民收入及支出数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