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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ktv上班的小妹,在里面上班认识一个客人,互加了微信,然后聊天中请问这构成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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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ktv上班的小妹,在里面上班认识一个客人,互加了微信,然后聊天中请问这构成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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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诈骗,要根据实际行为进行确定。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有这种行为的,就构成诈骗,金额未达到3000元的,就是属于违法行为,会被治安处罚;诈骗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涉嫌构成诈骗罪,会被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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