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工资条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和提供工资明细(工资条),员工可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
公司不发工资条违法吗
《劳动法》规定,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
因此,企业不提供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条应该是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能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其他明细证明,还能够监督企业及时发放工资。
此外,工资条还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让员工监督单位是否扣除不该扣除的其它项目等。
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职工要仔细留存。
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应注意的事项:
不少劳动者因证据不足或携带材料不齐全等原因,使相关劳动部门监察员无法及时进行立案调查,往往会“白跑一趟”。因此提醒广大劳动者,针对单位拖欠工资,进行投诉时务必携带以下材料:
1、书面投诉材料(内容包括:被投诉单位名称、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单位地址及负责人联系电话、本人姓名、住址、从事工作工种,工作起止时间,拖欠金额,涉及人数及其联系电话)。
2、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
3、拖欠工资证明(如用工单位出具的欠条,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针对未签订劳动合同,可将工作证或进出入单位证件)
5、涉及人员有效法律证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本)。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若与企业发生就有关工资数额存在争议的,请直接向当地人事劳动争议仲裁中心申诉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解决。
用人单位应当将每月工资明细告知劳动者,这是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的一方面。劳动者领取工资有疑问时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不能解决,可以进入司法程序寻求帮助。
对此还有疑问的,欢迎咨询律师。
单位不发工资条,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单位索要;单位拒不发工资条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
单位不发工资条,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单位索要;单位拒不发工资条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
公司不给工资条合法吗《劳动法》规定,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企业不提供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工资条应该是企业发给员工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和提供工资明细,员工可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如果公司不给工资的话,公司是违法的,用人单位是不能不给试用期限内的劳动者工资;2、如果公司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应的证据,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因此,你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申请离职。4、若您在未按上述规定私自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可以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公司损失的,要求以工资予以抵扣;但用人单位必须对相关损失进行举证,无法举证的,就不能直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5、《工资
很多劳动者在刚进入一家公司的时候都会有一个适应阶段,但是往往觉得不合适的就会想要离职,这时候又工作的几天,不好意思去索要工资,有些用人单位也不给发工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上十天班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上十天班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注意以下事项: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2、所以公司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1、公司发工资时不给工资条是不合法的。公司应当在支付工资时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并记载劳动者的姓名、其各项工资收入的数额等内容。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向公司索要。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
公司发工资时不给工资条是不合法的。公司应当在支付工资时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并记载劳动者的姓名、其各项工资收入的数额等内容。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向公司索要。
员工离职,公司首先要做的就是停保。通常来说员工离职,公司是要办理社保封存手续的,社保对于企业来说承担费用太重,一般在30%左右,不给员工停保意味着公司要继续承担每月员工工资的30%社保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
一、公司不补缴社保怎么办 1、公司不补缴社保,劳动者可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职日,所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进行社保缴纳申报,那么企业最晚应在员工入职30日内,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
法律分析:单位不发独生子女费可向劳动部门举报。这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如果单位不给发独生子女费,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投诉的方法,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
车贷还清,担保公司不给大本是可以起诉的。正常情况是贷全部结清后,贷款机构会退还给你机动车登记证也就是大本,同时也会为你开具《贷款结清证明》,携带上述材料和与贷款机构之间签订的贷款合同,前往车管局即可办理解押的。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发生车祸后厂子不给工资证明怎么办?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发生车祸后厂子不给工资证明怎么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发生车祸后厂子不给工资证明怎么办 如果不能证明具体工作收入,可以采用其它标准赔偿,比如行业标准或户口性质。如果公司拒绝开工资条,可以要求公司开具误工
很多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都注意到,很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都不提供社保缴纳,实际上是违反我国劳动法规定的。那么试用期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试用期公司不给交社保 有些单位在员工试用期不为员工缴社保,等转正后才开始缴纳,这样做,可以减少公司成本支出。但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
如果劳动者是在上半月离职的,则当月的社保公司可以不交。如果是在下半月离职的,则当月的社保公司需要交。公司需要在当月及时为劳动者缴清社保,或者依法为其办理社保和档案的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
公司不给报销发票的,处理如下:1、确定公司有无关系报销的相关规章制度,如果有,单位违反而不及时报销可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可报销的款项远远大于的工资收入,个人认为单位在合理期限同不报销,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